大眾網威海·海報新聞4月10日訊(通訊員 閆長春 記者 王曉青) 男子楊某與朋友喝酒至深夜,第二天早上開車回家途中,因“隔夜酒”被榮成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查獲,民警依法對楊某開具了強制措施憑證,等待進一步處理。
4月5日上午,榮成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巡邏至石島管理區鳳凰湖路與龍湖路交叉路口時,發現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行跡可疑,遂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民警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其身上酒味非常濃,神志也有些不清醒,說話磕磕巴巴,於是,民警對駕駛員楊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其結果顯示為16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在證據面前,駕駛員楊某不得不承認自己飲酒駕車的事實,民警隨後將當事人帶至附近醫院抽血。
經查,該駕駛員楊某稱,頭天晚上他的幾個朋友託其辦事情,就約著一塊喝酒,席間聊著起勁兒,推杯換盞直至深夜才回到宿舍休息。次日一早,自己有要事開車回家,完全沒有把醒酒放在心上,沒想到半路被民警逮了個正著。民警依法當場對楊某開具了強制措施憑證,等待進一步處理
在此,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每個人對酒精的吸收排解能力不一,如果頭一天大量飲酒,次日至少24小時別開車,千萬別有“喝酒隔夜就不是酒駕”的錯誤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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