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個人賭資超200元將面臨治安處罰

新華社哈爾濱4月11日電(記者梁書斌)記者從黑龍江省公安廳瞭解到,根據剛修訂的《黑龍江省公安機關賭博違法行為治安處罰裁量指導意見》,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的,將面臨治安處罰。

為依法查禁賭博違法活動,規範辦理賭博違法案件,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黑龍江省公安廳對賭博違法行為的情節及處罰標準進行細化,制定了《黑龍江省公安機關賭博違法行為治安處罰裁量指導意見》。根據這一規定,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的,屬於《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的“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據介紹,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公安機關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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