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實控人涉嫌故意殺人!深交所發問

4月10日,中小板上市公司葵花葯業(002737.SZ)原董事長關彥斌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

的報道引發市場關注。

上市公司實控人涉嫌故意殺人!深交所發問

關彥斌將前妻打成植物人

有消息稱,葵花葯業原董事長關彥斌涉嫌故意殺人被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檢察院批捕,公安機關提請逮捕時間為1月29日。目前該案仍在偵辦中。

第一財經記者撥打葵花葯業董秘辦電話,一位證券辦工作人員接聽後表示不方便對此事進行回應。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後續將由公司媒介部與記者進行對接。記者追問公司預計何時出公告,對方未回答。

記者注意到,葵花葯業在今年3月公佈的2018年年報裡首次提到關彥斌被採取強制措施一事。根據年報披露的處罰及整改情況,公司實際控制人關彥斌“因個人原因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身體傷害,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其在上市公司不擔任董、監、高職務,該事件未對上市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其行使股東權利不受影響。”同時調查處罰類型一欄寫著“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而結論一欄寫著“無”。

另據新京報報道,當地一位檢察院人士告訴記者,關彥斌因與前妻發生糾紛,兩人發生肢體衝突。扭打中,關彥斌失手將前妻毆打成植物人被警方控制,其前妻處於昏迷狀態。2019年初,其兒子簽署諒解書後,關彥斌辦理取保候審。消息人士稱,張曉蘭對關彥斌幫助重大,後攜一子與關彥斌結婚,之後兩人離婚。

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許峰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關彥斌目前在公司沒有太多職務,只是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也不是特別高,批捕一事對葵花葯業最大的影響還是在經營管理層面。

雖然葵花葯業聲稱“其在上市公司不擔任董、監、高職務,該事件未對上市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但許峰認為實際情況並不完全如此。該公司可能會產生一些賠償問題或其他的財產糾紛。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及時?

除了涉嫌犯罪本身,市場還關心:公司實際控制人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捕,葵花葯業有無及時披露該信息?


上市公司實控人涉嫌故意殺人!深交所發問


2019年1月1日,葵花葯業曾發佈晚間公告,稱董事會於2018年12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關彥斌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辭職原因為“因個人年齡的原因,從公司長遠發展角度出發,為給年輕人更多機會,優化經營管理團隊”。

公告還稱關彥斌的辭職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最低人數,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不會影響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截至1月1日,關彥斌持有公司11.38 %股份。

許峰認為,下結論認定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存在一定問題。如果關彥斌本身不是公司董事長,只是持有逾10%的股份,那他對公司的實際控制如何實現值得討論。

許峰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關彥斌先被抓還是先辭職,這是首先需要理清的問題。根據批捕時間推斷,很有可能是關彥斌先被抓然後辭職,今年1月1日公司披露的辭職原因跟此事沒有關係,但根據公開信息判斷,不排除辭職本身就跟涉嫌犯罪有關係的可能。

深交所發關注函

葵花葯業實控人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也引發了深交所關注。4月10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發《關於對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關注函》稱:2019年4月10日,有媒體報道稱你公司原董事長、實際控制人關彥斌涉嫌故意殺人被人民檢察院批捕,目前該案仍在偵辦中。我部對此高度關注,請你公司就以下問題進行核查並作出書面說明:

1.上述事項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的影響,是否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你公司已採取和擬採取的應對措施。

2.相關當事人行使股東權利是否受限,包括但不限於投票表決權。

3.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是否受到影響。

4.公司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或披露不及時的情形,是否違反本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

5.公司認為應予說明的其它事項。

《關注函》敦促葵花葯業在4月11日前書面回覆並對外披露,同時抄報黑龍江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同時,提醒公司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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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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