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典型案例】夫妻唯一住房离婚时分割的5大裁判规则!

【法院典型案例】夫妻唯一住房离婚时分割的5大裁判规则!

在夫妻离婚诉讼当中,往往双方争议最大的两个问题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分割财产时遇到夫妻只有一套共同住房的情况十分常见,当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对于这套唯一住房是如何分割的,今天法务帮从法院的判决中总结出来五大常见的裁判规则:

一、判决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

在离婚诉讼中,当双方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并且均对其主张所有权时,法院通常会考虑,如果将房产判给其中一方,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该按照房屋对价补偿给另一方。而如果双方均无能力补偿对方的,法院则会判决双方按份共有该房产,并在此基础上就房屋问题作出具体处理。

判决案号:(2012)一中民终字第12203号【北京法院参阅案例17号】

夫妻共同财产是房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的拥有是一种共同共有状态,共同共有意思是夫妻处置房产时需要双方合意,否则就是无权处分是可以被撤销的。而该案中法院判决双方对房产按份共有,则是对该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了分割处理,此时双方可以自主处置自己所拥有的房屋份额。

二、对房屋贡献较大的一方予以照顾

判决案号:(2017)浙民申2223号

人民法院对于双方对唯一住房的分割无法协商一致时,要充分考虑房屋的出资、居住情况、以及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对于为房屋贡献较大的一方在分割是需要予以照顾。

当然,对房屋贡献的大小,需要夫妻双方举证证明,例如提供房屋的贷款还款情况等。

【法院典型案例】夫妻唯一住房离婚时分割的5大裁判规则!

三、考虑双方的个人情况和实际困难

判决案号:(2016)豫01民终5873号

对于唯一住房进行分割时,在裁判时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包括个人情况和实际生活困难等因素,假如一方离婚后没有任何近亲属,生活没有其他依靠的,法院亦有可能判决房屋归其所有,并给予对方适当的经济补偿。对这类情况的,当事人需要就其经济状况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四、坚持照顾女方原则

判决案号:(2014)三中民终字第13771号

通常离婚判决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的,年纪较小的子女大多会判由女方照顾。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需要,判决时人民法院会对女方予以适当的照顾。该案中,女方为初婚,婚后没有子女,依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房屋归女方所有并给予男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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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虑房屋使用、居住情况

判决案号:(2014)丰民初字第16718号

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如双方就房屋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判决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就房屋使用问题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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