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硯山一惡勢力團伙主犯被判20年!

【扫黑除恶】砚山一恶势力团伙主犯被判20年!

4月6日上午,硯山縣人民法院對李某平等四名被告人涉嫌敲詐勒索、組織賣淫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扫黑除恶】砚山一恶势力团伙主犯被判20年!

硯山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李某平、陳某義、李某蓮自2015年11月底開始糾集在一起形成較為穩定的組織,實施敲詐勒索行為、組織賣淫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惡勢力犯罪。

【扫黑除恶】砚山一恶势力团伙主犯被判20年!

李某平自2015年11月底至2017年12月期間,糾集代某全(在逃)、僱傭陳某義實施看場、放哨、接送行為,僱傭李某蓮實施收取“保護費”行為。以言語威脅或毆打的方式,對硯山縣平遠鎮某賓館的10名賣淫女收取“保護費”共計108100餘元。李某平自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間,僱傭陳某義等人組織10名賣淫女在平遠鎮某賓館賣淫,陳某義實施望風、看守、接送賣淫女、記賬、管賬行為,李某蓮實施招攬嫖客、收取嫖資和記錄賣淫行為,劉某龍積極為李某平招募賣淫女3人。另查明,李某平單獨實施了一次敲詐勒索行為,無故毆打了4名被害人,其中致2名被害人輕微傷。

【扫黑除恶】砚山一恶势力团伙主犯被判20年!

硯山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被告人李某平以組織賣淫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3萬元;對被告人李某蓮以敲詐勒索罪、協助組織賣淫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對被告人陳某義以敲詐勒索罪、協助組織賣淫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對被告人劉某龍以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扫黑除恶】砚山一恶势力团伙主犯被判20年!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硯山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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