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嚴格將“禁火令”落實到位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五臺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3月19日,全市安全風險防範電視電話會議明確要求,在森林防火特險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五臺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要按照2013年市政府《關於做好防火工作的通告》要求,依法劃定禁火範圍,及時發佈《禁火令》,並認真執行。目前,落實情況總體堪憂,突出表現在宣傳造勢不夠,沒有形成家喻戶曉的濃厚氛圍;依法依規打擊、查處不力,公開曝光不足,警示作用遠未到位;形式主義嚴重存在,樓陽生省長重要批示和市政府七條要求仍然懸空等。這是當前最大的風險和隱患。為嚴格將森林防火特險期“禁火令”落實到位,特通知如下:

一、壓實責任。落實“禁火令”要切實明確屬地責任、監管責任、查處責任。特別要按照3月28日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和防汛抗旱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明確落實“禁火令”的牽頭領導、牽頭部門及相關責任領導、責任部門。4月1日下午18時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五臺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要將落實情況及制定的禁火區、禁止野外用火區。本區域火源管理、巡查責任人名單、電話建立臺賬,以備存查。

二、強化宣傳。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臺(站)主陣地和各種自媒體、新媒體,集中宣傳禁火令和防火滅火政策、法規及相關知識,切實形成“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違規必查、違法必究”的濃厚氛圍和良好導向。

三、從嚴查處。要堅決讓“禁火令”落地見效、見人見事。認真落實3月31日樓陽生省長批示和市政府3月30日《關於做好當前森林防滅火工作的緊急通知》七條要求,對野外用火等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從嚴處置並公開曝光。特別是對今年已發生過的火情,由政府牽頭,公安機關等會同,對直接、監管、屬地等責任人認真調查,快速查處,真正形成“火爐效應”,堅決守住不發生森林火災這個底線。

四、強化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五臺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要加強領導,靠前指揮,搞好落實。4月2日—4月9日我市進入群眾上墳時期,這將成為我市森林防火特險期的特險期。各縣(市、區)政府、五臺山景區管委會和各鄉鎮工作人員及市政府有關工作人員全部停止公休,深入一線明察暗訪,會同鄉村人員共同落實“禁火令”,真正把“禁止野外用火”(包括上墳祭祖)、“火種不入山、火源不入林”的要求落到實處。防火特險期過後安排調休、補休。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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