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縣交警召開交管部門優化營商發展環境工作會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4.10”州公安局全州公安交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會議的精神,4月11日下午,臨夏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召開交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會議,交警大隊全體民警、輔警參加會議。

臨夏縣交警召開交管部門優化營商發展環境工作會議

臨夏縣交警召開交管部門優化營商發展環境工作會議

會上,縣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長馬瑞聲傳達了全州公安交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會議精神及李輝副州長重要講話精神,宣讀了《臨夏州公安交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

臨夏縣交警召開交管部門優化營商發展環境工作會議

臨夏縣交警召開交管部門優化營商發展環境工作會議

馬瑞聲強調:一是要引起高度重視。大隊全體民(輔)警要充分認識到公安交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性,立足部門職能,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改善對外地車輛輕微交通違法的執法標準,打造旅遊警務的品牌;二是貫徹落實上下功夫。大隊全體要認真學習全州公安交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會議精神及李輝副州長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工作要求;三是嚴格落實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在執法實踐中按照“教育為主、處罰為輔”、“過罰相當”原則,在現場執勤執法中,嚴管嚴查超員20%以上、超速20%以上、涉牌涉證、酒駕、醉(毒)駕等11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律落實處罰,對輕微交通違法以教育為主,口頭警告後放行;四是對外地車輛不熟悉道路時造成的輕微交通違法,開具《外地車輛首次輕微交通違法不處罰告知書》,以批評教育為主,教育後放行,全力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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