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將向困難企業返還社保費

2019-04-12 19:13 | 浙江新聞客戶端記者 張赤奎

穩就業再出實招。12日,市長朱志傑主持召開市十七屆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關於確定困難企業社保費返還方案》,這意味著又有一批企業將收穫“政策禮包”。

永康将向困难企业返还社保费

去年底,省政府出臺了《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社會保險費的50%確定”。目前,我市對全市企業進行了篩選,初步篩選出符合返還社保費條件的企業3704家,預計返還社保費1.25億元。

朱志傑說,做好睏難企業社保費返還工作,是支持企業健康發展,加大穩崗支持力度,確保就業形勢持續穩定的現實需要。相關部門要密切協作配合,做好企業社保費返還資格聯審工作,及時將社保費返還企業,儘快讓企業享受到普惠政策紅利。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的《關於加快小微企業園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對小微企業園建設的總體要求、規範開發建設、加強入園企業培育、完善政策扶持、加強機制建設等進行了明確。朱志傑說,加快建設提升小微企業園,有利於進一步促進小微企業集聚發展,打造畝均效益高地,推動轉型升級。各鎮街區和相關部門要提高認識、形成共識,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整治“低散亂危”,加快推進小微企業園建設;要高標準規劃、高標準建設,提高入園標準,推動形成集聚效應;要精準制定政策,充分發揮政策槓桿作用,推動小微企業園高質量發展。

去年4月,我市在江南街道、前倉鎮、古山鎮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改革試點,目前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改革目標基本完成,已具備全市推廣的條件。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 《永康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改革實施方案》,提出將在全市推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改革,實現“三資”專業代理全覆蓋,提高“三資”監管水平。

會議還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關於理順我市汙水處理職責有關事項》《關於進一步提升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能力的若干意見》等議題。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應邀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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