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行人也可能犯交通肇事罪!

说法|行人也可能犯交通肇事罪!

说法|行人也可能犯交通肇事罪!

今天和大家講講行人闖紅燈的話題,可能有人認為闖紅燈是小事情,不是的!闖紅燈也會闖出大禍來。

案例簡介

说法|行人也可能犯交通肇事罪!

有這樣一個交通肇事案:去年,在廣東省中山市,一個胡姓女子走路時一直低頭看手機,正常情況過馬路要看信號燈,但她一直低頭看手機,根本沒意識到自己闖紅燈。當她發現自己闖紅燈時已來不及了,結果與一輛正常行駛的摩托車相撞。摩托車駕駛員被撞倒在地受傷,後搶救無效死亡,胡姓女子自己也身受重傷。2018年12月,胡姓女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且賠償死者家屬20萬元人民幣。

這個案子打破了我們的慣性思維。一般認為行人在道路交通中屬於弱勢一方,一旦與機動車發生相撞,責任應該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由此出現了一些交通事故明明是行人的過錯,但往往是機動車一方作出賠償。這也是為什麼廣東中山市的這個交通肇事案如此受關注。雖然行人也身受重傷,但公安機關認定其因為闖紅燈負事故的主要責任,並且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因此作為行人的胡姓女子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條鏈接

说法|行人也可能犯交通肇事罪!

其實對於行人闖紅燈可能構成犯罪,是有法律依據的,只不過很多人不大瞭解或者不大重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對違反者處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我國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說:如果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就按一般違法處理,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的,就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這條規定不僅適用機動車駕駛員,也適用於電瓶車、自行車的騎車人,以及行人。

檢察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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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一旦構成犯罪,即使賠了鈔票,即使被宣告緩刑,不用坐牢,但這個犯罪記錄會伴隨一生,生活、工作或多或少都會受到影響。

如果受到處罰的人原來就機關事業單位,有可能會被開除公職,以後也不能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等,這件事情放在誰身上都會很難過。看似不惡劣的闖紅燈行為,不僅會危及自身,也可能會危害別人生命安全。所以我們平時要養成遵守交通法規的習慣,不要做“低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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