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互聯網大佬頻頻出來發聲,提倡996,那在海外的分公司也一視同仁嗎?

哈gi-


前幾天,馬雲公開的表示了自己對於996的看法。認為,能夠996的企業那是福報。這一看法很快就散佈開來,作為勞動者,自然是表示非常的憤慨。但是對於企業老闆來說,自然是覺得996都還不夠。

企業要發展,確實是需要大量的人,好像阿里這樣的企業,自然也是24小時都需要有人來做事的。但是,業務需求並不代表著企業就可以違反勞動法,強制讓員工加班。就因為這事,人民日報就發話了:崇尚奮鬥,不等於強制996。

中國為啥有這麼多的企業,企業家公開的站出來,表示支持996呢?

我認為,有兩個原因。

第一、公司是股東的、公司老闆的,他們每天可以24小時都在公司,他們甚至可以把自己的家庭都放在公司,因為公司都是他們的。

當然,他們也自然想員工和自己有同樣的想法,要把公司當成家,最好吃住都在這裡。

不是有個笑話嗎?
老闆問員工:“看見樓下的法拉利了嗎?”
員工:“看見了!”
老闆:“所以,你需要加倍的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個人能力,讓公司能夠擴大市場,獲得更多的客戶,休息時間那是留給懶人的,你想要實現自己的理想和抱負,就不應該看中那麼一點點的休息時間,如果這樣,明年這個時候……”
員工:“我也能買到法拉利?”
老闆:“不,你就可以看到樓下會停兩輛我的法拉利了。”

當然,這並不是在為懶人找藉口,這直說說明,員工和老闆是有根本的差別的。如果一個老闆賺錢了,願意把利潤的50%,或者少點30%拿出來,給全體員工分享。也許老闆說員工要把公司當家,大家還能夠有感覺一點。

第二、中國勞動法的不健全。

中國的勞動法雖然規定了每天8小時工作,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但是,有多少的企業真正的是按照這個標準來執行的呢?

對於互聯網企業來說,幾乎沒有幾個執行到位的。

不執行的原因也很簡單,沒有對應的處罰機制。一個員工超負荷加班了,為公司創造的價值,遠遠超過了如果被舉報所帶來的懲罰。那麼,作為一個老闆,如果自私一點,我為啥不讓員工多加加班呢?

在海外的公司呢?

日本曾經是出名的加班多的國家。但是根據日本厚勞省的統計,日本各個行業的加班情況其實並不嚴重。只是日本的職場文化中,一般下班了,同事們可能會聚在一起喝點小酒,以至於有些時候回家會比較晚。

當然,日本也確實有很多勞動強度比較大的職業,真的是會有加班嚴重的情況,不過都會有相應的加班報酬,和中國的強制996是完全不一樣的。

而歐洲國家,加班很多時候是一種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

例如,在瑞典,如果一共公司要求員工加班的話,那麼處罰是非常嚴重的。當然,如果一個員工自己要求加班,老闆可能會覺得你瘋了(包括互聯網企業)。

在法國也是一樣,要知道,法國是全世界遊行最多的國家。如果一個企業要求員工加班,很可能導致的後果就是,罷工遊行,這個後果不是一個公司能夠承受的。

而在美國呢?

美國人會相比歐洲人勤勞一點。很多時候,美國人是接受加班的,不過,加班是需要付出相應的加班報酬的。美國有一個團體,叫做工會,工會的權利是非常大的。如果有很多的工人到工會去投訴一個企業,最終的結果可能是導致,工人離開這個企業,這個企業招聘不到任何的工人。

當然,華人在美國也是一個奇葩的存在,美國人很多不做的工作,華人都回去搶著做。

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家想想,國外又有多少企業會說自己要強制996呢?


會技術的葛大爺


大家混淆一個問題,所謂996很多公司沒有明文規定你必須每天9點上班9點下班,一週工作6天,公司內部規定都是符合國家法定規定的,關鍵原因在於給你安排的工作量你沒法再規定時間沒完成,而你的收入又與績效直接掛鉤,同時大佬們的企業內部文化就是超時工作,文化不符,業績不好的,就會被淘汰。

就阿里內部工作時間看,雖然強度大時間長,但不是隻有國內這樣,全世界的高科技公司,做得好的幾乎都這樣,大家加班是常事,辦公大樓燈火徹夜長明是常態,只不過國外的時間相對彈性,大家自己掌握時間多,不會像國內這樣形成文化,你不加班都沒法幹下去。


橙子愛美麗


連阿里這種企業都公開996了,其他企業還都不都有一學一。而那些真正有良心,有情懷,遵紀守法的企業,即使想堅持8小時工作制,也做不到。因為它活不下去。這就是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於是,壞口子一開,資本的貪婪被徹底釋放,996必然會成為全社會的標配。到時候,勞動者不選擇996,還能選擇什麼?


蒙奇D子強


你看看外資企業在中國敢996不給加班費麼?

你就能想到中國企業在其他國家的分公司996是否給加班費


言寺語言的修行


我感覺不會,海外公司的話人家這種價值觀念和咱們中國人的價值觀念是完全不一樣的,就在國內好多一些國內企業聘用一些國外的員工,人家都是按時下班,從來不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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