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福3015
既然提出了这个问题,我就做个回答吧!楼主说,房子已经分给了儿子,户主儿子名,儿子已翻修,房产证上父亲的名,父亲不让确权,儿子应该怎么办的这个问题,就要看房子是怎么分给儿子的,才能给出答复。
儿子虽然是户主,这只不过是公安户籍部门的一个长住人员登记罢了,该房屋的实际确权还是父亲的。根据物权法,该房屋的所有权就是父亲的,儿子就不是主人了,连使用权都没有。儿子对该房屋进行翻修,依法可视为儿子无偿对父亲的住房翻修,这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如果当初分房子给儿子,是因为父母离婚,双方自愿把房子赠送给儿子的。那一定有离婚的协议,或者是法院的判决文书。父亲后悔了,不给儿子确权的话,要想父子反目,完全可以根据离婚的协议或者是法院的判决文书,将父亲告上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虽然不合情理,却合法。
如果当初分房子给儿子,是正常的分家协议,只要儿子没有办理房产的过户确权,房产依然是属于父亲的。作为自愿赠送人,如果儿子对父亲不好,不赡养父亲,父亲就有取消赠送房产的权利。
老蒋闲言
谢谢回答,父母年轻时虐待我爷爷自杀死了,现在又因小事没完没了欺负我们,房子分给我们二十年了,他们的房子也是我们出钱了,村里我们给老人钱最多,我们却是最没钱的。我们被欺负的都快抑郁了。
全家福3015
1、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所以先推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父亲。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屋实际归属儿子的,即实际房屋权属与房产证上的不一致,以实际的归属为准。
2、如果父亲不配合儿子变更登记的,儿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属于儿子并过户登记到儿子名下。
董西文说法
谁叫你当初不过户呢?去司法所咨询一下吧,户主是你?宅基地的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