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用錢的肖先生被這一份“車貸”“吃幹榨淨”

■記者 張先登 通訊員 趙學良 俞曉勤

近日,德清縣公安局破獲一起“套路貸”案件,涉案團伙8人因涉嫌敲詐勒索被逮捕,79人的錢被“吃幹榨淨”。

過了30天,還款金額翻番

2018年2月底的一天,德清人肖先生匆匆趕到派出所報警:一個月前與某借貸中心簽訂了3.2萬元的借款合同,沒想到短短30天賠上了一輛車,還有高額欠款。

“合同看上去很正規的樣子,上面寫著月利息是2%,但實際遠不止如此。”肖先生坦言,當時因家裡急需籌錢,所以就想通過汽車抵押來週轉,因為公司放貸快,所以找了這家借貸中心。

沒想到這家借貸中心放貸時,原本3.2萬元貸款,要扣除平臺中介費、資信調查及車輛評估費、風險金、平臺履約保證金等一系列費用,最終放貸金額只剩下2.4萬元,遠低於合同上的借款金額。且合同內只填寫借款人一方身份及車輛信息,相關日期及出借人一方均為空白,合同只有一份,由這家借貸中心保存,既不給借款人,也不允許拍照。

除了這一個坑,還有一環扣一環的陷阱。肖先生無奈地說,借款約定是30天,就在第30天時,因為有點事情耽誤了還款時間點,當天車輛就被這家借貸中心開走並藏匿。想馬上還款要車,但這家借貸中心不肯,非要索要本金3.2萬元、拖車費1萬元、違約金9600元及利息2880元,共計5.448萬元,否則不歸還車輛。

短短30天,這筆錢比肖先生實際借款金額翻了一番還要多,肖先生驚呆了,於是選擇了拒絕支付,並於當天報警。

違約就被拖車,以獲取暴利

看似一紙合同,按約行事,但合同背後,竟是層層陷阱。接到此案後,德清警方迅速抽調警力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

經查,這家借貸中心繫以袁某、周某為首,郎某、王某等6人為成員,以汽車抵押貸款合同為名,肆意認定違約,擅自將客戶車輛開走並藏匿,伺機索要高額拖車費、違約金、虛高利息,涉嫌敲詐勒索。

民警調查發現,類似肖先生這樣因違約而面臨被拖車及高額還款的並不是個案。梁先生也有這樣的借貸經歷:2017年10月底,他到這家借貸中心借3萬元,實際到手2.29萬元,因還款當日帶人去醫院看病未能在還款時間點還款,當晚車輛即被開走並藏匿,在支付拖車費、違約金及利息共計4.76萬元後取回車輛。在40天的借款時間內,這家借貸中心就獲利2.47萬元。

警方縝密偵查後,共梳理出違約客戶79人,其中53人的車輛被拖走,53人中有37人最終向公司付清了高額還款金,4輛車被嫌疑人以黑車形式出售。警方在追蹤偵查中發現,有12輛車被藏匿在這家借貸中心停車場內。

“為了切實挽回受害者的損失,讓違法人員受到相應法律處罰,專案組人員開展了大量的偵查及調查取證工作,其最難辦的還是在於案件的定性。”專案組民警說。

2018年6月19日,德清警方對涉及車貸“套路貸”的犯罪團伙集中收網,抓獲袁某在內的8名嫌疑人,查獲“虛高合同”100餘份,財務賬目50餘本,扣押涉案車輛12輛,涉案價值200餘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