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警方揭開傳銷組織“不能說的祕密”

新華網浙江頻道7月30日電(記者 鄭黎 黃瑞鵬)當睡眼惺忪的李輝(化名)被民警從睡夢中叫醒時,這位“90後”小夥子已經在傳銷窩點“做業務”近兩個月了,而直到此時,他還是不能完全相信自己所從事的“事業”就是傳銷,心心念唸的仍是自己的“百萬富豪夢”。

浙江省餘姚市警方經過數月的縝密偵查,於日前展開統一行動,抓獲傳銷組織成員320餘人,取締了28個傳銷窩點,一舉摧毀了這個假借“天津天獅生物有限公司”的旗號開展非法傳銷組織。

“洗腦術”煉成鐵桿員工

李輝今年5月剛從江西省九江學院土木工程專業畢業,迫切想要外出闖蕩一番,他通過QQ獲知一家名為“天津天獅生物有限公司”的企業,並被對方所許諾的良好企業前景所吸引,來不及細想便來到了。

到達餘姚火車站後李輝發現,“熱心”的同事早就等在了出站口,並已經為他安排了住處。對於同事“周到”的安排,李輝心存感激,但還沒來得及感謝,他就察覺到了一些異樣。“他把我帶到租房,裡面已經有七八個人,都是來自全國各地,男女都有,其中一個是‘主任’雖然是大白天,租房裡的門卻是反鎖的。”隨後,李輝的手機也被同事“借走”,他與外界聯繫的唯一途徑也被堵死。

在接下來的一週裡,公司對李輝展開了密集的“洗腦攻勢”。“主任”指定了一名“師父”對李輝開展一對一培訓,給他講授公司的運營情況、獎金分配以及如何發展下線等業務知識。“師父”向李輝介紹,“天津天獅直銷員”分為ABCDE五個等級。花2800元購買一套產品,就能成為“E級直銷員”,收益是購買產品數額的15%;如果自己或者介紹朋友購買200套以上的產品就能成為“A級總管”,不僅收益是購買產品數額的50%以上,還隨時可以選擇“出局”,“出局”後每年可以有100多萬元的固定收益。

就這樣,李輝在這座“孤島”中被困了7天,無論白天還是晚上,每天滿耳所聽都是“主任”口中的“營銷革命”和“資本運作”,滿目所見都是同事心得體會中的“勵志故事”和“財富神話”,根本沒有獨立思考的“喘息機會”。他自己也由一開始的反抗牴觸、被動接受逐漸轉化為對“財富夢”的主動追求,面對公司為其編織的美好“夢景”,李輝最終選擇了“入局”。

自從成為“E級直銷員”後,他一頭扎進了“年薪百萬”的美夢中,每天忙著拉親戚朋友入夥。在他的想象中,幾年後自己的夢想就能夠實現了,沒想到,他的“夢”只有短短兩個月就“醒”了。

上層享樂 底層供血

民警在調查中發現,像李輝這樣的“90後”大學生在“天津天獅”中並不少見,有的甚至畢業於武漢大學等全國重點高校,說明傳銷組織構成正逐漸向年輕化、高學歷轉變,其危害尤勝從前。

餘姚警方結合傳銷網絡的構成特點及其傳播規律,秘密排摸主城區各老舊小區的外來人員,對無正當職業、可能從事傳銷活動的人員進行逐一登記。最終,民警歷經數月縝密偵查,掌握了該傳銷組織大量的犯罪線索,勾勒出了以湖北人羅某為首的大型傳銷網絡的基本脈絡。

上週末凌晨,餘姚警方展開統一收網行動,調集400餘名警力,對隱匿在餘姚城區各老舊小區內的28個傳銷窩點進行“定點清除”,當場抓獲傳銷組織成員320餘人,其中“經理”“主任”等傳銷組織骨幹6人,同時還查獲了大量傳銷組織的授課資料以及學習筆記等。經過審訊,傳銷組織中的一名骨幹如實供述了該傳銷組織的運作模式以及結構層級。

原來,該傳銷組織打著“天津天獅生物有限公司”的旗號,以產品直銷、開展業務之名,行傳銷之實,是一個典型的以拉人頭髮展下線斂財的傳銷組織,連實體產品都沒有。主要以“談戀愛”、“找工作”的名義,通過QQ、微信等聊天工具拉人“入局”。而受害人主要來自湖北、四川、重慶、貴州、雲南等地,年齡在20至27歲之間,絕大部分為“90”後,他們被傳銷組織誘騙而來後實行集中居住和管理,與外界隔絕聯繫。同時,“主任”、“代表”以高待遇、高福利為誘餌,通過上課、演講、心得交流等手段,不斷迷惑受害人,從而使受害人心理經歷一個被動傳銷到主動傳銷的過程。

民警在調查中還發現,傳銷組織以“吃大苦、賺大錢”,“磨鍊意志”等為理由極力壓低組織成員的生活標準:七八個人擠在一間逼仄狹小的租房內,每天早上指定一名“銷售員”去菜市場撿拾別人丟棄的菜葉,拿回來後用清水煮熟即給組織成員食用,有時還派人去江邊摸螺螄、釣魚,就算是給大家“開葷”。大部分傳銷組織的受害者被解救時身形消瘦、面色蒼白。而與之相反的,這些傳銷組織的骨幹成員們的生活卻是另一番景象。一位傳銷組織的高級骨幹,單獨租住著一間100多平方米的套房,每日流連於娛樂場所、賓館飯店等高消費場所,將自己的“奢靡”生活建立在組織下層的“吸血”、“供血”上,一部傳銷骨幹的“享樂史”,無異為底層成員的“血淚史”。

目前,該傳銷組織內的9名“總管”、“經理”、“主任”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均被依法刑事拘留,其餘遭傳銷組織控制的受害人被教育後遣散。

當今傳銷更具欺騙性

隨著公安機關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持續打壓,非法傳銷的形式與手段逐步衍生、變異,更加隱蔽,更具有欺騙性。從參與者“趴地鋪”、“吃大鍋飯”創業,到如今以“產品直銷”、“營銷革命”為噱頭,甚至穿上了“網絡馬甲”,號稱“電子商務”、“網絡營銷”等,傳銷活動從傳統的“拉人頭”式傳銷逐漸向網絡傳銷發展,他們要求參加者交納費用、發展人員,攫取不法利益。這些打著各種“營銷旗號”,披著各種“勵志外衣”的傳銷活動更具欺騙性。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無論傳銷的“外衣”怎麼換,要辨別傳銷的真面目,只要看清三個特徵:

第一,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且傳銷的商品價格嚴重背離商品本身的實際價值,有的傳銷商品根本沒有任何價值,服務項目純屬虛構,甚至根本沒有實體商品。

第二,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形成層級網絡。

第三,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數量,或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獎金),參加人員所獲得的收益,並非來源於銷售產品或服務等所得的合理利潤,而是他人加入時所交納的費用。只要符合這三個特徵,就肯定是傳銷。

一位參與查案的警官告訴記者,當前傳銷組織往往利用火車站、汽車站附近的老式小區、拆遷空置房集中區域或城鄉接合部開展聚集型傳銷活動,且經常性地更換住址,進行“游擊戰”,這些都增加了公安機關偵查破案的難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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