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炮、武裝直升機等可以進行火力支援,反坦克導彈是否也可以用於火力支援呢?

3RD視角


火力支援一般靠遠程火炮、武裝直升機、固定翼戰機等,隨著導彈技術的發展和應用範圍的不斷擴展,地地導彈、巡航導彈等也可以用於火力支援。但是,一般情況下,是沒有人願意拿反坦克導彈做火力支援的,一方面反坦克導彈射程較近,最大射程普遍在5-10公里;另一方面是效果不好且太貴,動輒幾萬甚至十幾萬美元一發,而且反坦克導彈的主要特點是穿甲能力強,爆炸破壞能力一般。如果將反坦克導彈用於大範圍火力支援,不僅效果欠佳而且還代價也過於高昂!

國產PLZ-05型155mm自行榴彈炮
PHL-03遠程火箭炮,火力支援利器
A-10攻擊機可提供強力對地火力支援

現代反坦克導彈主要強調高準確度、遠射程以及極強的穿甲能力,目前世界範圍內優秀反坦克導彈包括美國“陶式”、“標槍”,俄羅斯“短號”,以色列“長釘”以及中國的“紅箭-10”等,其中我國的“紅箭-10”反坦克導彈採用激光制導、衝頂攻擊的設計,最大射程達10000米、穿甲厚度達1200mm勻質鋼板,是目前我國最先進的反坦克武器!反坦克導彈除可以用了對付坦克外,對於防護嚴密、戰場價值高的固定火力點、地堡/暗堡等,也有很好的效果,可以用來拔除據點!當然,反坦克導彈的價格也很對得起它的能力,拿國際市場上的交易來看,一般型號的單價至少10萬美元以上,高性能的價格更高,所以,沒誰願意拿反坦克導彈去當做火力覆蓋的工具。

美國不同型號的“陶式”反坦克導彈美國“標槍”反坦克導彈
俄羅斯“短號”反坦克導彈紅箭-10反坦克導彈

其實,反坦克導彈能不能用於火力支援,這個問題很難給出固定答案,因為如果是戰爭狀態下,情況危機時手頭上有什麼火力就使用什麼火力,那還顧得上是不是適用呢?!典型的案例就是“二戰”時期德國的“萬能神炮”--88mm防空炮!該炮是二戰時期德國最為重要的放空工具,具有射速高、射程遠、威力大的特點,在非洲戰場上,隆美爾面對盟軍坦克的集團衝擊無奈之下下令用88mm炮平射,沒想到打出來意想不到的效果!該炮後來經過改進應用在了“虎式”坦克上,也成就了“虎式”坦克的威名!裝備88mm主炮的虎式坦克

戰爭中沒有必須墨守的成規,只要能合理利用手頭的武器達到預期的戰鬥效果,就是正確的!現代各主要軍事大國的單兵裝備中普遍配備了大口徑火箭筒,口徑包括120mm、80mm、40mm等,一般情況下的攻堅和火力支援,單兵攜帶的各種口徑火箭筒即可滿足需求;而至於大範圍、遠距離、高密度的火力支援,只能靠遠程火炮、飛機等來提供了。步兵班單兵武器裝備,這火力強度也用不著反坦克導彈出馬!😂據說是我國下一代反坦克導彈“紅箭-12”,看這造型,捨得讓其去做火力支援麼?😄


威吶解析


反坦克導彈也可以用於近距火力支援,現在反坦克導彈趨向於多用途化發展,從技術講不僅僅具備打擊敵軍碉堡、掩體以及其他堅固防禦設施的能力,甚至還具備打擊空中目標的能力。

反坦克導彈進行近距支援作戰,通常是一種高配作戰樣式,只有特種部隊或許有這個機會,平時並不怎麼常見;雖然其具有打擊精度高、打擊時效性好和毀傷威力大的特點,但也有諸多因素限制其大量使用。



首先,射程有限,限制其使用範圍。一般反坦克導彈最大射程在10公里左右,反裝甲運用除了機載模式,基本上都處於3-5公里範圍,最大也不會超過8公里;這個射程基本上與60mm迫擊炮的標準射程差不多,甚至低於部分60迫擊炮的射程;是典型的介於火炮與火箭筒打擊之間;只有部分承擔攻堅任務的步兵分隊或者特戰分隊可能出現類似需求,一般大多是抵近射擊,主要看中的就是它的毀傷威力和精準度。


其次,使用效費比不高。通常最便宜的反坦克導彈價格都是以10W量計的,這對於打擊造價在100W量以上的坦克、裝甲車有一定的使用效費比,打擊一個造價甚至不足其價格五分之一的目標,就顯得有些土豪作風了;通常反坦克導彈裝備數量本身就偏少,多用途彈的價格和能裝備數量與普通反坦克彈有著較大差距,這無疑進一步降低了作戰使用效費比,還沒有那個土豪大國能如此奢侈大量使用反坦克導彈進行攻堅作戰。

再次,作戰用途上存在重合。為了彌補火炮與輕武器之間的火力毀傷空白,各國相繼研製了一大批諸如火箭筒、迫擊炮、自動榴彈發射器等一系列點面殺傷武器;為了提高打擊效能,火箭筒的口徑達到了120mm,比如我國裝甲步兵當前主要以120mm火箭筒為班組反坦克和攻堅作戰的標配,此外還專門研製了用於攻堅作戰的雲爆彈,這些裝備除了在打擊距離上稍遜色於反坦克導彈之外,無論是毀傷威力還是使用效費比都要優於反坦克導彈,畢竟術業有專攻。

因此,並不是反坦克導彈不可以用於火力支援,只不過其造價高且在作戰用途上與現有裝備存在重合,故而非特殊條件下,很少有人會奢侈到使用反坦克導彈進行近距火力支援;既然有更好的選擇,又有什麼必要去燒錢呢?


鷹鴿分析


其實反坦克導彈用來火力支援這個也不算什麼稀奇事了,有的人可能覺得反坦克導彈屬於精密設備,價格又高昂用來做火力支援是不是有些浪費。再者反坦克導彈的瞄準原理原本是用來打坦克的,用來火力支援能不能行,其實反坦克導彈的瞄準原理也並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複雜。

就拿比較有名陶氏反坦克導彈來講,它的瞄準原理就很簡單。發射前,通過瞄準設備確定目標所在位置,鎖定目標後發射即可。在導彈的飛行過程中操作人員根據目標的位置,始終瞄準目標,為導彈提供不間斷的引導。在發射出一定距離後,導彈的無線電測高儀開始回傳數據,同時根據引導調整飛行軌跡以及飛行姿態和高度。在接近目標區域後導彈開始掃描目標區域,當飛行到目標上方時,引爆戰鬥部,實現對目標的攻擊。用來做火力支援也是這個原理,沒什麼兩樣。

而且一般來講現役的反坦克導彈的精度較高,射程較遠。在戰火紛飛的敘利亞,昂貴的TOW陶氏反坦克導彈就被當做炮彈用,在遠距離攻擊敵方機槍、狙擊手陣地屢試不爽。

我軍其實也在很早也就開始使用反坦克導彈用來打擊敵方陣地指揮部,1985年7月,麻栗坡附近的一次戰鬥中,我軍就使用了裝備的紅箭73反坦克導彈攻擊越軍指揮部。根據當時情報顯示,越軍的前沿指揮部距離我方陣地2100多米,距離較遠,所以就決定採用紅箭73反坦克導彈來攻擊敵方指揮部,一輪兩發反坦克導彈攻擊後,打下了這個高價值目標,使用效果顯著。


而隨著現代武器飛速的發展,我軍可選擇的反坦克也越來越多,紅箭8、紅箭11等等。但是紅箭73系列改型還在部隊中依舊堅挺,原因就是相對比較便宜,成本比較低、整體較小攜帶方便。而且最具特色的是發射架與控制檯分離,可以最大限度的減少發射引導人員暴露情況,降低射手風險。其中紅箭73導彈還因為採用的是有線制導,抗干擾能力強,人工操控可以始終瞄準目標。經過升級後一般的干擾手段基本對其無效。

在不斷的裝備更替中,我軍對於支援火力的需求加大,紅箭73導彈自然挺身而出,承擔起了這一任務。在遠距離打敵人工事碉堡之類的目標毫無壓力,而且精準度高,便於隱蔽,實在是攻堅利器,它也就憑藉著自身的優點繼續在我軍發光發熱。

所以說,反坦克導彈用來做支援火力再正常不過,而且現在的反坦克導彈也都有對地支援能力打擊高價值目標,反坦克導彈也就不再反的只是坦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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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反坦克導彈實質就是帶導引的炸彈而已,不過對穿甲功能進行了加強。

一是對人射擊。只要在射程內,瞄準打就是了,就像發射狙擊槍一樣,而且這個還可控制瞄準,對於價值較大目標、應急打擊對方聚集人群,以及掩體後人群都是很好打擊手段。


二是打地堡累類目標。對越作戰中,1985年7月2日我軍35號高地前沿防禦陣地上,面對越方1031號高地,我導彈分隊兩組發射,每組分別發射2枚導彈,打掉越軍距我約2100米遠的兩處營、連指揮所。導彈發射後鑽進越軍連指揮所,並引爆了工事內存放的彈藥,猛烈的爆炸將越軍隱蔽部的頂蓋全部掀開。兩枚紅箭-73幹掉越軍兩個指揮所戰之後,同年12月24日在東山同一地域31號陣地,再次對越軍前沿地帶營指揮所實施“定點斬首行動”,一舉將其摧毀。這兩次行動迫使越軍將老山前線指揮所後撤到紅箭-73導彈射程之外,可見精確打擊的威懾力是多麼巨大。打地堡房間類目標時候,可以選擇溫壓彈頭。,這樣在彈頭威力上顯著擴大,並且穿甲能力減弱,方便摧毀比較厚的鋼筋混凝土工事。


三是打直升機類空中目標。真主黨2018年8月12日在南部村鎮亞特爾擊落了一架以軍直升機,使用的是新型反坦克導彈“瓦德”。以軍說,這是以黎衝突爆發以來,首次有以軍直升機被擊落,而且機上5人全部死亡,其中包括一名叫作克倫·滕德勒的以色列女兵。這也是首次有女性士兵在黎以衝突中死亡。蘇聯打阿富汗時候,阿富汗方面就用反坦克導彈在機場附近伏擊直升機和固定翼飛機,取得不小戰果。

四是打擊水上目標。這種武器我國的紅箭-11的艦載版本也正在研製,如果能夠研製成功的話以艦船這種平臺的可攜帶量來看,它將賦予小型艦船前所未有的打擊能力,這無論是近海巡航還是島礁監控都極具優勢。



五是簡單超視距攻擊。紅箭-10發射系統約重150kg,其中彈頭約43kg,彈體長185cm,普通型號之前提過射程約為10km,但是其增程型號將達到25km,超視距性能非常可觀。



隨著科技的發展,反坦克導彈正逐步向多用途導彈的方向發展,不但可以對坦克、裝甲車輛進行攻擊,也可對鋼筋混凝土工事、敵軍指揮所、移動指揮車、低空飛行直升機等重要點狀目標實施精確打擊。


下雨啦16


用反坦克導彈作火力支援武器太過奢侈了

在真實的戰場上,唯有榴彈炮、迫擊炮,才是最主要的攻堅火器和步兵支援武器,高射炮、反坦克炮等加農炮基本上功能單一,用途始終沒有榴彈炮和迫擊炮那麼重要,二戰時德國88炮成了萬能的神炮,畢竟是少之又少。

武裝直升機是用來對付坦克、步戰車、裝甲輸送車等地面高價值目標,必要時可用火箭彈摧毀地堡等堅固工事,也可用來對付敵方的武裝直升機,只能說武直具備一定的火力支援手段,火力支援不是武直作戰的最主要目的。

戰時的火力支援,依然是炮兵各類火炮輸出的彈丸,以及空中攻擊機和轟炸機的任務,這點要非常明確,武直僅是必要時火力支援的配角而已,也即火力支援並非武直的作戰目的。

至於反坦克導彈,譬如我軍裝備的紅箭-10,屬於光纖制導採用固體火箭助推器和微型渦輪噴氣發動機的重型反坦克導彈,最大射程10000米,穿甲型深在1米以上,能打爆所有全球在役的主戰坦克,讓其徹底變成一堆永遠無法安裝的零部件。

但紅箭-10價格昂貴,一發出去100萬以上人民幣就打了水漂,讓如此昂貴的反坦克導彈,充當火力支援任務,戰時的指揮官一定是被腦子燒壞了。

因此,在戰時,對敵堅固定火力點,可以採取火炮、攻擊機、火箭筒、榴彈發射器等打擊手段,將目標予以摧毀,必要時,也可以用武直的火箭彈予以摧毀,對於價格昂貴的反坦克導彈,當作火力支援武器,用起來確實肉痛,燒得可是大把的人民幣。

不到山窮水盡,部隊指揮官是不會用反坦克導彈打擊敵火力點的,用反坦克導彈來當火力支援武器,那也太過奢侈了。現在,我步兵班人手一具不佔編制的火箭發射器,打掉了火箭彈,發射管就扔了,步兵班的攻堅手段也是蠻厲害了,足以對付鋼筋混凝土的野戰工事。

不似40火,發射管和火箭彈是分離的,1具火箭筒,竟然要佔有2個人的編制,1個射手,1個背彈的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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