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做好《條例》的宣傳貫徹落實,事關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文明城區品質提升。河西區多舉措出實招,全力以赴抓好宣傳貫徹,為全域創建文明城市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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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認識
加深對《條例》內容的理解和把握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實施,是本市精神文明建設領域法治建設的又一重大進展,對建設“五個現代化天津”具有重要作用。河西區將深刻認識《條例》制定實施對深入推進文明天津建設的重要意義,切實加深對《條例》內容的理解和把握,轉變以往對不文明行為單純的宣傳引導、思想教育,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到立法和執法的全過程,通過法律的強制力來強化文明行為,注重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來構建城市文明促進的制度體系,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治理不文明行為,進一步提升全社會的文明程度,推動全社會道德素質提升。
狠抓落實
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落地見效
全區各單位各部門將始終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強化《條例》的剛性和強制性。面對各種不文明行為嚴格執法,認真履行執法責任,依照《條例》規定的處罰標準嚴格處罰,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不斷創新執法方法,規範執法程序,做到“見違必究、糾違必處、處罰必嚴”,切實加大違法成本,有效發揮《條例》約束作用。同時,加大宣傳廣度,統籌推進《條例》的學習宣傳工作,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媒介,開展廣覆蓋、立體化、常態化普法宣傳,勸阻違法行為等文明共建活動,引導廣大群眾成為文明行為的支持者、守護者和監督者,促進全民知曉、全民監督、全民踐行《條例》,在全社會大力培育良好的公民精神風貌和社會文明風尚。
加強組織領導
形成貫徹實施《條例》的整體合力
貫徹實施《條例》,提升全社會精神文明水平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河西區將緊緊圍繞建設文明幸福現代化天津的目標,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組織領導,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密切協作、精細實施,強化網信、發展改革、公安、城市管理、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工作協同,推動查處不文明行為的執法信息共享,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大對不文明行為的曝光力度和聯合懲戒,積極探索建立文明行為信用檔案,將不良信息納入徵信記錄,切實提高《條例》貫徹實施的實際成效,以精神文明建設的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70週年。
新聞記者:於玲 琪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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