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4年前私用公章騙貸10億 ,富滇銀行至今仍在“買單”

員工4年前私用公章騙貸10億 ,富滇銀行至今仍在“買單”


員工4年前私用公章騙貸10億 ,富滇銀行至今仍在“買單”


富滇銀行昆明海源北路支行原行長雷鈁的“合同詐騙案”剛剛塵埃落定,一起“追償權糾紛案” 民事判決書的出爐再次將富滇銀行推向公眾視線。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份“追償權糾紛案” 民事判決書,牽出了一部涉及三家信託公司、兩家銀行和多家企業的三次信託貸款擔保大戲,並最終與兩年前就已終審的“騙取貸款案”聯繫在了一起。

值得注意的是,這起“追償權糾紛案”事涉富滇銀行的同時,“騙取貸款案”的“主角”羅楊則也曾就職於富滇銀行辦公室,負責信息維護管理工作。

富滇銀行墊付7.21億貸款本息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時代信託)與雲南集成廣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成地產)簽訂的《信託貸款合同》約定:新時代信託向集成地產提供借款7億元整,貸款利率為6.5%/年。貸款擔保措施為由富滇銀行出具《借款保函》。

2016年12月28日,富滇銀行西山支行與集成地產簽訂《出具保函協議書》。

截至2017年6月29日,集成地產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借款利息2123.33萬元,已構成違約。根據貸款合同約定,新時代信託現宣佈貸款立即到期。2017年6月30日,新時代信託向富滇銀行出具《索賠通知函》,稱若其未能在2017年7月2日14時前收到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則富滇銀行須立即履行借款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

2017年7月3日,富滇銀行西山支行通過“集成地產保函墊款戶”代集成地產墊付了貸款本金、利息合計人民幣7.2123億元,履行了保證責任。

集成地產等公司反訴被駁回

2017年10月26日,集成地產、雲南集成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成置業”)、雲南嘉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和投資”)向雲南高院遞交了反訴狀,請求確認一系列相關合同無效。但云南高院於2017年11月29日駁回了上述反訴。

值得注意的是,在反訴的理由中,集成地產表示,富滇銀行為了免除其10億元的擔保責任,利用集成地產想獲得貸款的心理,承諾可以向集成地產提供21億元的貸款,但條件是必須收購中滇海盈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滇海盈”)。

“為此,富滇銀行的代理律師起草了兩類文件,一類是集成地產與中滇海盈的《資產收購協議》(標的金額6.8億元),另一類是集成地產與吉林信託的四份《信託貸款合同》(標的金額13億元)及相應的《監管協議》,還包括集成地產與雲南廣福城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福工貿”)簽訂的《建材採購合同》(標的金額為6.4億多元),中滇海盈向廣福工貿的《借款協議》(1.7億元)。以上合同均已簽訂,但均為虛假合同。”集成地產稱。

按照集成地產的說法,合同簽訂後,其向吉林信託借款13億元,由富滇銀行作為擔保人,並將6.762億元轉到了中滇海盈賬上;將6.24億元轉到廣福工貿賬上;由廣福工貿轉1.7億元到中滇海盈賬上。加上自有資金,中滇海盈已償還10億元借款。

在這種情況下,集成地產為償還吉林信託的借款,又向新時代信託借款7億元,富滇銀行為擔保人,因此有了前述“追償權糾紛案”中的借款。

源於4年前“10億元騙貸案”

至於集成地產所提到的富滇銀行“10億元擔保責任”,則源於4年前的一筆信託貸款。

根據(2016)雲01刑終596號判決書,羅楊於2001年3月進入昆明市商業銀行(現富滇銀行)辦公室工作,負責信息維護管理工作。

2014年8、9月份,羅楊私自使用富滇銀行公章,出具《承諾函》,通過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等方式,幫助中滇海盈融資1.98億元,並受賄792萬元。2014年12月,中滇海盈總經理申萍久找到“薄”姓中間人,要求其幫助融資,後找到羅楊,以中滇海盈入股雲南新某再生產業有限公司的併購項目啟動需要融資貸款為由,讓羅楊幫忙由富滇銀行為中滇海盈向中江國某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的10億元信託貸款提供擔保。

在申萍久承諾給其一定報酬的情況下,羅楊決定利用其在富滇銀行辦公室工作的便利條件,以富滇銀行名義為該筆貸款進行擔保。

在該筆貸款運作過程中,申萍久安排鍾林與中滇海盈工作人員李甲冒充富滇銀行工作人員和羅楊在富滇銀行辦公室共同與出資行長春農村商業銀行、中江國某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進行簽約,並在包括主要約定富滇銀行擔保義務的《三方協議》上加蓋富滇銀行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羅楊按照需要偽造了富滇銀行行務會議紀要、臨時行務會議紀要等文件,交給中江國某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用於辦理貸款。

最終,中滇海盈成功拿到上述10億元貸款,並累計向羅楊行賄5000萬元。

2015年4月20日,富滇銀行向昆明市公安局報案,稱其公司總行辦公室職員羅楊私自將富滇銀行的公章用作私用,併為他人提供擔保。後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6)雲01刑終596號《刑事判決書》,認定羅楊私自用富滇銀行的公章為中滇海盈向中江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億元出具《借款保函》,從而騙取10億元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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