樅陽縣法院為貧困受害人送去司法救助金


樅陽縣法院為貧困受害人送去司法救助金


“謝謝人民法官!”4月18日下午,在樅陽縣義津鎮義東村,面對樅陽縣法院刑庭法官送來的1萬元司法救助金,被害人江某甲的家屬含淚連連道謝。

2018年4月,在樅陽縣義津鎮義東村,被告人江某乙與被害人江某甲因鄰里瑣事發生爭吵,後江某乙將害人江某甲推倒在地,並順勢趴壓在江某甲身上致其12處脅骨骨折,經法醫鑑定,其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案經樅陽法院一審判處江某乙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案件審結以後,被害人江某甲的情況時時牽動著承辦法官的心。已經80多歲的江某甲在受傷以後,只能臥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其家人的經濟狀況也很不樂觀。雖然法院在民事案件中判決江某乙賠償損失三萬多元,但江某乙本人是一名五保戶,沒有什麼經濟來源,使得被害人江某甲沒有獲得任何賠償。在實地走訪以後,承辦法官依照相關規定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按照司法救助工作流程為被害人江某甲送去了1萬元救助金,以幫助其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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