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拘傳一被執行人 順利執結八起涉民生案件

近日,樅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起早驅車來到被執行人家中,成功將被執行人強制拘傳至法院,有效敦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順利執結涉民生案件八件。

周某從事建築行業。2018年初,周某僱傭劉某等8人為其承包的工地施工。工程結束後,經結算,周某尚欠劉某等8人工資款共計10萬元。後經劉某等人多次催討,周某久拖未付。2019年1月,劉某等8人依次將周某訴至樅陽縣人民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周某分別與劉某等人達成了調解協議。嗣後,周某依調解書履行了部分支付工資款義務後卻遲遲不再履行。無奈之下,劉某等人先後向樅陽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

在執行過程中,考慮到該案系涉農民工工資案件,關乎農民工的血汗錢,執行法官在依法發出執行通知等法律文書的同時,立即開展財產調查。經窮盡財產調查措施,執行法官始終未能發現被執行人周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期間,執行法官數次前往被執行人周某住所,但均撲了個空。近日,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線索,執行法官一行數人起早驅車趕到被執行人周某家中,終於成功將其強制拘傳至執行局。

在執行局,執行法官做起了被執行人周某的思想工作,從倫理道德角度向其講明拖欠他人血汗錢不付的人情道義,從法律層面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法律後果,敦促其想方設法趕快履行義務。在執行法官的勸解下,被執行人周某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違法性,立即與家人聯繫,主動履行了大部分支付工資款義務,並就餘款支付問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和解協議。至此,該起拖欠農民工工資系列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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