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首例!男子醉駕取保不悔改,再次醉駕被刑拘, 你怎麼看?

吳偉亞


去年國慶在濟寧出了一次車禍。開車剛出小區門口被一位醉駕的開車撞飛。結果是兩輛車報廢,我兒子鎖骨骨折,慶幸的是我和我老婆都系安全帶,受輕微傷!事後他急於處理,想在國慶期間私了,醉酒駕駛吊銷他駕證,判刑。一是他怕斷了他的生活來源,他自己有大車,如果吊銷一家人真的就沒飯吃,二是判刑他怕給他女兒帶來影響!事後他帶著他老婆和七十多歲老父親來求我私了,等他老婆父親出門後,他跪下來求我,我也抱著他萬般難受!早知如此,何必醉酒駕駛!當時我給他講了一個我村因為醉酒駕駛而失去生命,留下老婆孩子艱難過日子,還要被一些有懷心思的人騷擾。我給他說:為了自己和家人,也為了他人和別人家庭,請以後再也不要喝酒,這個道理很簡單,真人沒了,也許老婆孩子真就不是你的了。醉駕保險不賠,家裡沒有錢,親戚朋友都要借遍,甚至賣房!醉酒賠的錢親戚朋友願意借嗎?

如果一個人知道酒駕的後果,這輩子他都不會酒駕,如果一個人願意酒駕,你給他說再多也沒用,只能等他沒有機會後悔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道理誰都懂,酒駕是對他人,對自己,對社會的極度不負責任。可為什麼還是有人再次酒駕?想一想,如果後悔的機會都沒有了!你還會不會酒駕!如果你看到這篇文章!請開車一定不要喝酒,我也呼籲所有開車的人,遵守法律,嚴禁酒駕,為了自己家人,也為別人和別人家庭,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每天進步一點點郭延峰


所以說醉駕必須嚴厲打擊,絕不手軟,一定要判處實刑。對醉駕的容忍就是對人民的犯罪,就是對人民生命安全的漠視。

既然醉駕屬於犯罪行為,那麼就應該沒收其作案工具——車輛。為什麼現在還有人醉駕,就是因為執法不嚴。如果一律沒收車子,我想絕大多數醉駕者一定會秒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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