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破解“执行难”,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云南,跨省强制执行。该院执行法官在兄弟法院帮助支持下,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和房产,并在被执行人家中“逮到”当事人,迫使其履行偿还欠款673654元义务,成功执结一起执行难案。
案情简介
2014年,方某因资金周转困难,由其哥哥作担保,向陆某借款80万并写下了借据,每月偿还一些。在偿还了一部分之后方某停止了偿还,于是陆某上门追讨,追讨不成后2018年1月陆某将方某与其哥哥告上了法庭。在出示了借据录音以及银行流水清单之后,覃塘区法院一审判决方某应继续偿还陆某剩余的377417元本金及利息。此后直到2018年7月法院规定的期限已到而方某并未履行偿还义务,陆某再次上诉到上级法院。在陆某提供了新的证据,在新的证据支持下该借贷合同利率有所调整,二审判决变更了欠款数额,方某应偿还陆某连本带息673654元。
覃塘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云南
与当地有关部门跨省执行案件
执行过程
该案经过审理后由于被告一直拒不履行,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被告在本地并无可执行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法官只好扩大调查范围,之后根据线索得知,当事人在云南持有数处房产和银行存款。执行法官立即申请程序,决定跨省解决该案执行困难的问题。在覃塘区法院院党组的支持下,执行法官和云南官渡法院取得联系,在取得审批手续后和申请人一起远赴云南执行解决该案件。
经过多次的奔波和努力,执行法官在官渡法院的帮助支持下,冻结了被告人的银行账户和房产。被执行人意识到已避无可避,最后在其家中,法官与双方做最后的调解。为避免被拘留,被执行人同意了立即偿还所有欠款,不够的款项也在最快时间内凑齐还清。至此,该案在法官不懈的努力下宣告终结。
贵港市委网信办指导 贵港日报/贵港新闻网出品
内容来源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值班主任 ▍樊超龙
法律顾问 ▍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 0775—4251733
报料电话 ▍0775-4523503、4521951、455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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