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回归作用-佛洛依德

读点专业的心理书-梦的回归作用。

梦作为精神活动,与其他任何精神活动同等重要,对任何梦而言,其动机力量都是一种寻求愿望的满足,梦之所以看不出是愿望以及其他许多的特征和荒谬,都是在形成过程中,所经受的稽查作用的影响结果。其他影响梦的形成的因素包括:梦的凝缩,对其表现为感性形象的可能性的考虑,要求梦具有一个合理而可理解的外表结构。

区分梦念和梦这两种精神事件形式的特征,梦毫无改变的复现思想,只是把它们表现为实际存在的情境,就像清醒时候能用感官加以感知的一样,是做梦过程最普遍和最明显的心理学特征,一个思想,而且是必须表示愿望的思想,在梦中被客体化,表现为一个情境,或者说被体验到。

有两个几乎相互独立的特征从梦所采取的形式中呈现出来,一是思想被表现为另一个直接的情境,不再有思想的也许成分,二是思想被转换成视觉形象和言语。

梦与白日梦相比,梦以同样的方式和同样的权利使用着现在时态,而现在时态正是愿望被表现成以实现了的时态。

梦与白日梦不同的是,由思想转变成的感性形象,作为梦的观念内容,梦者深信不疑并好像正是体验的。并非所有梦都是展现着从观念到感性形象的转变。有些梦只含有思想,但这并不能否定梦的本质特征。从观念到感性形式的转换绝不仅仅发生在梦中,也可以发生在正常人或作为神经症患者的症状的幻觉或幻象中。

我们把心灵机构看做一个复杂的机器,每个组成部分称为动因,或系统,那么各系统之间有规律的空间关系相组合,我们能够通过某一精神过程的兴奋在不同系统之间传递这时间顺序,建立起它的固定模式,那就足够了,其他精神过程也许遵循另一个模式。

各个系统的复合机构具有感觉或方向性,所有的精神活动都起于刺激止于神经传导,即感觉终端和运动终端,在感觉终端有一个接受知觉的系统,在运动终端有一个可以产生各种活动的系统,作用与感官的知觉在精神机构中留下一个痕迹,成为记忆痕迹。记忆本身是潜意识的,即使在心灵中印象最深者也不例外,虽然可以变成意识,但在潜意识状态时也会发挥各自作用。所谓性格,是我们的各种印象的记忆痕迹为基础,人生最初几年的印象,恰恰很少变成意识。

梦的形成的两个假设,意识批判动因,对另一个动因的活动进行批判,含括将其排除于意识之外,批判动因比起被批判动因与意识的关系更加紧密,就像是位于被批判动因与意识之间的一道屏风。

运动末端的最后一个系统称为前意识,表示其中的发生的兴奋过程,只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便不受阻碍的进入意识。紧接着前意识的系统之后是潜意识。

梦的建构力量在潜意识系统,梦的形成过程还必须涉及梦念,而梦念在前意识系统。梦的愿望,梦的动机力量是潜意识提供的,我们把潜意识系统当做梦的形成的起点,梦的激发因素也努力要进入前意识,并由此进入意识。

白天由于抵抗所引起的稽查作用,这条经由潜意识通往意识的道路对梦念是阻断的,梦念在夜间才能达到意识,是梦念进入意识的原因,是警戒于潜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抵抗力量在夜间的放松,那么我们所做的应该是本质上属于观念性的梦,而是不是幻觉。

如果我们把清醒生活中起源于潜意识的精神过程的发展看成是前行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说,梦具有一种回归性质。

意向性的回顾以及正常思维的组成过程,都包含着在精神机构中的反向作用,即这种复杂的观念活动退回到记忆痕迹的原始材料。清醒条件下,这种反向运动不会超过记忆意向,他不会制作知觉意向的幻觉复苏。

回归作用,即在梦中,一个观念退回到它最初的所产生的的感觉意象。

幼儿期的景象,不管是记忆还是幻想,如果进入成年人的意识中,这些景象看起来都是幻觉,对于某些人来说,这种不属于视觉性的记忆,长春都是童年期的最早记忆,终身都具有感性的鲜明特征。

考虑到幼儿期经验或以此为基础的所产生的幻想在梦念中其的重要作用,以及他们的某些部分经常在梦境中重现梦的愿望也经常的由它们产生,那么我们就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即思想在梦中也转换为视觉形象,部分的藏身于感性形式并给予重现的记忆的吸引结果。梦可以看成是幼儿期景象的替代,这些景象因呗移置于某一新近经验而受到改造。由于幼儿期景象的自身不能重现,故满足于转化为梦的形式。

总体上看,做梦是梦者回到早期状态之一的方式,是童年期的一种复现,是支配梦的本能冲动及其在童年期得以表现的方法的复现。在个体童年期的背后,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有意义的童年期,即人类发展历程,个体的发展不过是在生活的偶然条件下对人类发展的一个简化的复演。

尼采说:在梦中,残留着某种我们现在怎么也不能直接达到的原始人性。

梦的分析有助于我没理解人类的远古遗风,人的精神本质。

梦和神经症对人类精神痕迹的保留,也许比我们想象的更多,所以在所有试图重构人类起源最古老的最昏暗的历史时刻的学科中,精神分析应获得一个更高的地位。

梦的回归作用-佛洛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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