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检未检护蕾有举措,不起诉宣告显成效

“社会以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宽容,不代表你可以纵容自己的欲望为所欲为。对于犯罪行为,你必须清醒地正视,勇于承担责任,真心悔改,……”,30日,在红花岗区检察院不诉宣告庭,检察院依法向未成年人何某进行不诉宣告和训诫。红花岗区检察院未成年检察部门为了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举行了不公开的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何某涉嫌盗窃案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次宣告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办案人员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和训诫书,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家庭环境、成长过程进行了剖析,讲解了涉案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再犯的严重后果,告诫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应当如何遵法守法。

红检未检护蕾有举措,不起诉宣告显成效

涉罪未成年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诚悔过,并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加倍努力,改过自新,坚决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作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其家长也深刻检讨了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感谢检察机关给了孩子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给了家庭幸福生活的希望,并表示自己一定要尽好监管义务,多关心孩子,多帮助孩子。

本次教育仪式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理念及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在实践中的深入贯彻落实,既突出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严实让被不诉人体会到违法行为严重的同时,又让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充满了“温度”。

(供稿人:陈新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