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徵收的範圍
核定徵收作為個人所得稅的一種徵收方式,目前僅適用於
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應稅項目。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登記註冊的法人組織只有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並且按照9項所得中的"經營所得"項目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稅的核定徵收又分為兩種類型:
一、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徵收
這種類型直接核定為每個申報應繳納的稅款,在實際執行中基本沒有使用的。
二、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1、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 =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2、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比如你從事飲食行業,某月的收入為10萬元,稅務局核定的應稅所得率為10%,那麼本月應繳納的個稅計算過程:
應納稅所得額=100000×10%=10000元
摺合全年是10000×12=120000元
對照稅率表,適用的稅率是20%
應繳納的個稅=10000×20%=2000元
從上面介紹的內容可以看出,如果是以收入總額作為計算的依據,那麼進項發票則不作為計算個稅的依據,但是如果是以成本費用支出額作為計算的依據,那麼所有的支出發票則必須齊備,否則會影響你的個稅計算。
另外,稅法規定:實行核定徵稅的投資者,不能享受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撰文:左刀三爺 要是你覺得我寫得還有點意思,敬請審閱我其他的發文,期待你的批評指正!☎
閱讀更多 左刀三爺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