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七年,在彩禮的事情快談崩的時候,我妥協了

我和老公戀愛七年,基本上都是在異地。我媽也曾說過,想要十萬塊彩禮。我由於一直在上學,對錢財沒有什麼概念,直覺告訴我,十萬肯定比六七萬有面子,而且妹妹還沒結婚,我想做個好開端。

老公家上面有個哥,下面有個妹還在上小學。結婚前我與他們家相處融洽,關係和諧,當然這只是我提出彩禮之前。

戀愛七年,在彩禮的事情快談崩的時候,我妥協了

我在戀愛七年的時候,突然感到焦慮,想結婚了。一方面是家裡的親戚,包括我爸在催;二是我覺得戀愛太久,需要改善這段關係,所以我提出結婚。老公當時說是,當年或者下一年都可以。可是他爸媽始終不開口,他爸是年輕的時候創業,創下的財產全部給了他家老大,經濟大權,家裡的話語權都不在他那。他現在是每天除了幹活,什麼也不管。當時我心裡就在想,拜託是你兒子終身大事,不打算開口?還是說你們以為這是在談生意,誰先開口就失去了談判的優勢?

戀愛七年,在彩禮的事情快談崩的時候,我妥協了

當我開口要十萬的時候,他哥和他爸馬上換一副嘴臉,聯合起來開始diss我倆的種種不是,把這些年的陳穀子爛芝麻全部翻出來了。我當時很是驚愕,所以平時的和睦都是假象,只要一牽涉到錢,所有赤裸裸的本性都暴露出來了。說了很多不太好聽的話,過程很不愉快。所以我爸說,這婚別結了。眼看著我倆的婚事因為彩禮就要談不下去了。

戀愛七年,在彩禮的事情快談崩的時候,我妥協了

在最後快談崩的時候我妥協了,因為不妥協沒辦法,難道這些年的感情就因為幾萬塊錢打水漂?兩權相害取其輕,我當然選擇趨利避害,把損失降到最低。雖然現在已經時過境遷,但是我可以比較清醒的認識到自己的選擇沒錯。但是事發之時,在兩家商談婚事,各種紛紛擾擾,各種雜七雜八之中,我能做出退步,純粹是不想我這些年付出的青春餵了狗。因為我知道我想要什麼,最終我妥協了,最後他們給六萬,我同意了,然後我們就結婚。感謝當初的決定,我才能給我們七年的感情劃下一個破折號,開啟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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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媽給我湊了點,加上份子錢,差不多十萬,存了給我拿著。後來老公做生意的時候錢不夠,需要用錢的時候我給了他。他事業需要,資金週轉不開,我總不能不管吧。

現在我們結婚一年多了,有房有車,雖然都在他名下,但都是婚後財產。裝修貸,房貸,車貸,加起來每個月還貸款一萬多。平時他父母一點忙都幫不上,因為沒那個能力。我爸媽總是說,需要幫忙了找他們,但是我們自己可以抗的時候,是絕對不會跟他們開口的。

戀愛七年,在彩禮的事情快談崩的時候,我妥協了

總的來說,我不後悔當時撕破臉也許可以多要點,要不然的話,我們會過的更加艱難,彩禮再多也不會改變命運。我也不後悔因為沒有達到預期還是結婚了,因為我已經得到我想要的,這個結果,比因為金錢而失去愛人好太多了。

人生哪能事事如意,生活哪能樣樣順心。日子是人過的,錢是過日子用的,不是拿來跟它過的。日子自己好好經營,過得總不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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