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化“白水”、突出“杜康”,這家企業被判賠償1500萬元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李宗寬 河南報業全媒體記者 李新安 通訊員 廖笑豔 王雨瀟

“搭便車” “傍名牌”,有的企業侵害其他企業的商標權,被法院判處賠償1500萬元;有的產品傍名牌,被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有的人假冒註冊商標,被判刑三年……

4月25日,記者在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聞發佈會獲悉,洛陽中院3起案例入選“2018年河南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侵害商標權賠償1500萬元

伊川杜康酒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系第152368號、第9718179號、第9718151號、第9718165號“杜康”註冊商標專用權人,上述商標核准使用的商品均包括白酒。伊川杜康酒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授權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陽杜康公司)使用上述商標並以自己名義維權。陝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白水杜康公司)系第915685號商標專用權人,但在其生產的白酒包裝上淡化“白水”、突出“杜康”。洛陽杜康公司認為白水杜康公司構成商標侵權,並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白水杜康公司未規範使用其註冊商標,淡化“白水”、突出“杜康”,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造成市場混亂,構成商標侵權,判令白水杜康公司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洛陽杜康公司經濟損失1500萬元。

法官點評:法院在本案中適用裁量性賠償的計算方法,在權利人難以舉證證明權利人實際損失或侵權人侵權獲利的確切數額,但有證據證明上述數額明顯超過法定賠償最高限額時,根據全案情況,在法定賠償限額300萬元之上合理確定賠償數額1500萬元。

傍名牌被行政處罰

孟州市工商管理部門發現由鄭州和其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授權焦作市優貝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茶π”系列飲品的包裝裝潢,與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茶π”系列飲品包裝裝潢相近似,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焦作市優貝飲品有限公司做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罰款。鄭州和其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該行政處罰決定向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處罰決定。

法院認為,焦作市優貝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茶π”系列飲料與農夫山泉公司的“茶π”系列飲料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無論從整體構造、顏色搭配、瓶子形狀,還是細節部分的處理、瓶貼上的人體造型等元素,足以對公眾產生混淆。孟州市工商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證據確實充分,於法有據,程序正當,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官點評:我國對知識產權實行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的雙軌制,在認定是否成立侵權上,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法定職權,但司法保護具有主導作用。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處罰決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知識產權行政訴訟。

侵犯著作權獲刑三年

2016年5月,被告單位輝縣市新興印刷有限公司及被告人郭某某,在未取得權利人授權的情況下,非法印刷3家出版社的4本圖書3.4萬多冊。輝縣市文化執法部門當場扣押了上述非法出版物,並依法將郭某某移交公安機關。經鑑定,上述出版物為侵犯他人著作權的非法出版物,涉案價值120餘萬元。

最終,法院認定被告單位輝縣市新興印刷有限公司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罰金70萬元;被告人郭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60萬元。

法官點評:本案被告印製侵權出版物數量多,犯罪數額大,影響十分惡劣。法院通過對被告人處以刑罰,加大對被告人及被告單位在罰金刑方面的懲處力度,提高法律威懾力。

據介紹,去年,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548件,同比上升180.9%。案件呈現類型日趨多樣化、著作權糾紛迅猛增長、系列案件數量居高不下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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