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法院:天降神兵至廊坊,三年积案终执行

近日,我院执行局成功解决一起执行3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穆某系我县尹巷镇某村人,现居住河北省廊坊市清河镇某小区。2015年6月,穆某与申请执行人赵某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由穆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40余万元。2016年7月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因查找不到穆某的下落,也查询不到其财产,执行距离远,执行难度大,前两任执行法官曾执行过部分款项后再无结果。今年年初,申请执行人赵某向我院提供穆某的下落,要求继续执行。

2019年4月16日,申请执行人赵某向我院提供线索,称穆某已回到其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清河镇某小区的家中。接到线索后,执行局局长尹志勇立即组织成立8人执行小组,认命韩玉泉法官为组长,并召开小组会议,下达任务命令,安排人员和车辆,制定周密的执行计划和应急预案。韩法官接到任务后,先是仔细查阅了之前的卷宗,详细了解了送达情况及财产调查情况,又与前两任执行法官进行了沟通,对双方当事人的性格和对此案的态度有了大致的了解。掌握这些信息后,韩法官认为此案久执不结的原因在于被执行人穆某尚存一丝逃避执行的幻想,认为自己远在廊坊,名下无财产,商河的执行法官便束手无策,想要执结此案必须要与穆某“当面交锋”,然后采用说服教育和运用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后,4月17日上午6时,在韩玉泉法官的带领下,一行8人驱车3个多小时,来到穆某居住的小区。执行人员赶到时,申请人赵某正在穆某家中与其对峙,因担心双方情绪激动发生冲突,执行人员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并分别作安抚工作。在现场,韩玉泉法官通过对穆某职业、收入的了解以及家中装修和家具等的观察,认为穆某完全具备履行能力,于是对穆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的向其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穆某不听劝告,态度强硬,坚持要分期履行,但申请人赵某并不同意分期履行的方案。见劝解无果,执行干警向穆某下达了拘传手续,将穆某拘传至我院执行局。

商河法院:天降神兵至廊坊,三年积案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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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法院:天降神兵至廊坊,三年积案终执行

在途中简单吃过午饭后到达我院执行局已是下午3点。执行人员已经比较困乏,但是,执行干警顾不上喝一口水就进行工作,向穆某说明了采取拘留措施对其本人和家庭的不利影响。穆某听后思想上动摇,眼见逃避执行拖延执行的战术不能奏效,便开始给其家人、亲戚打电话求助,穆某的家人到庭后称第二天上午才能将所欠赔款全部还清。无奈之下,执行人员只能先将穆某送往济南市行政拘留所。

4月18日上午10时许,被执行人穆某的家人来到执行局,主动将所欠的150000元执行款及执行费交到法院。下午3时20分,我院向济南市行政拘留所下达解除拘留手续,被执行人穆某被释放,至此,一桩长达3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本次执行行动仅用时2天,执行干警起早贪黑,奔波700余公里,天降神兵一般来到老赖面前,彻底打破了老赖逃避执行的幻想,不仅使该案得以圆满执结,而且对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也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在接下来的执行工作中,商河法院执行局将一如既往的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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