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篇:劝酒的法律责任

“无酒不成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酒是饭局的重要环节。劝酒也是酒文化中一部分。春节期间,觥筹交错之间一定要明白劝酒可能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1、 强迫饮酒。劝酒人采取语言刺激、威胁、灌酒等方式强迫他人饮酒,即劝酒人对饮酒人因饮酒造成的损害结果存在主观过错,此种情形下,劝酒人应对饮酒人的损害承担责任。

2、 明知饮酒人不可饮酒,却进行劝酒。劝酒人明知饮酒人如饮酒可能会引发心脏病、心肌梗死等疾病,依然进行劝酒,那么根据劝酒人主管过错程度对饮酒人因饮酒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3、 酒后驾车。劝酒人明知饮酒人需要驾车,依然进行劝酒,并且劝酒人对饮酒人酒后驾车的行为未加劝阻,则需根据劝酒人的主管过错对饮酒人酒后驾车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劝酒人对饮酒人酒后驾车的行为进行的劝阻或者是采取了阻拦措施依然未能阻止饮酒人的酒后驾车行为,则劝酒人对饮酒人的行为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4、 对醉酒者的监护、照顾义务。明知共同饮酒者因醉酒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了行为能力,却未对其尽到照看义务,或者未将其安全送回家中,从而导致醉酒者伤亡的,共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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