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导读
每天奔跑在路上的小伙伴
对限高架这种存在
并不陌生
往往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般的
呼啸而过...
可是!
如果作为司机或乘客的你
真的无视它的存在
那么……
限高架有可能夺命没商量!
案件
发布
2018年2月3日上午9时许,刚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某市场送完货的外来务工人员薛师傅和其他三个工友正准备乘小货车返回。由于副驾驶只能坐两人,薛师傅只能站在货车车厢里。腊月的寒风冰冷刺骨,从凌晨一直忙碌到现在的他又冷又饿,不由得紧了紧身上的军大衣,想着忙活完可以去吃一口热乎乎的早点。
可是这一切就在小货车通过某市场门口限高杆时戛然而止。
薛师傅与门口限高架发生碰撞,当场身亡。
开车的司机是薛师傅的工友小霍。天天送货的习惯程序导致了他在开车时没有向乘车人交代安全事项,在过限高架时没有注意后车厢内的薛师傅是站着的。
对于自己的过失酿成的大祸,霍某悔恨不已。可是……
再多悔恨也换不回一条鲜活的生命
再多的悔恨也换不回两个家庭的幸福
再多的悔恨也换不回失去的自由......
判决结果
被告人霍某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被玉泉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别提醒
五一假期出行期间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提醒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文 | 侯志茹
来源 | 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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