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人:50萬甚至上不封頂,你有獎金待領

舉報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假售假行為可獎50萬元,獎金上不封頂!4月29日上午,廣東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舉報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獎勵辦法》(粵府〔2019〕40號)(以下簡稱《獎勵辦法》)。這是國內第一個專門獎勵舉報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地方規範性文件。《獎勵辦法》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已於4月15日印發,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广东人:50万甚至上不封顶,你有奖金待领

《獎勵辦法》突出廣東特點,共8章31條,明確了舉報受理與舉報方式、舉報人的權利與義務、獎勵範圍與條件、獎勵原則與標準、獎勵程序、監督管理等內容。

社會公眾如何舉報?直接向本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獎勵辦法》明確規定,本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舉報的統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督查督辦,以及舉報獎勵金的管理、審核、發放等工作。

省市場監管局應當按照全省統一的運行規則、數據規範,依託現有資源搭建舉報處置智慧監管平臺,開通電話、傳真、電子郵箱、QQ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舉報渠道,並負責舉報處置智慧監管平臺的管理和運行等相關工作。

舉報的內容包括什麼?

《獎勵辦法》明確規定,舉報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包括舉報將商品作為促銷贈品、有獎銷售活動的獎品的,以及為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提供服務的,屬於本辦法獎勵範圍。

獎勵的條件是什麼?

《獎勵辦法》明確規定,舉報獎勵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有明確的被舉報對象和具體的違法事實或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的內容事先未被各級有關行政部門發現或掌握;舉報的內容須經各級有關行政部門查證屬實並結案、或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被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能領取到多少獎勵金?

《獎勵辦法》明確規定,單宗案件最高獎勵金額一般不超過50萬元;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金額可以超過50萬元,在一定的標準內上不封頂。

此外,新聞媒體舉報也能獲得獎勵。《獎勵辦法》明確規定,新聞媒體在公開披露製售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線索前主動與各級舉報處置智慧監管平臺溝通,提供案件線索或協助調查處理,經查證屬實,符合本辦法舉報獎勵規定的,按照本辦法予以獎勵。

下一步,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將以《獎勵辦法》實施為契機,強化運行機制、強化案件查辦、強化協同共治、強化督促檢查,全面抓好《獎勵辦法》的貫徹落實,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參與監督的積極性,不斷完善廣東省打擊侵權假冒治理體系,讓侵權假冒在廣東無處藏身,使製假售假者傾家蕩產。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李大林 通訊員 粵市監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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