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獅”傳銷涉惡組織127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訴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4月30日訊(全媒體記者 鄧豔紅 通訊員 胡紅忠) 日前,芙蓉區人民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別對胡某國、盧某軍、李某正為首的涉惡傳銷組織共12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自2017年以來,被告人盧某軍、胡某國、李某正受其上線人員安排,分別在長沙市芙蓉區、天心區、雨花區、長沙縣星沙地區,以銷售所謂“天津天獅集團”產品的名義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該組織自成立以來,分別以盧某軍、胡某國、李某正為首糾集骨幹成員和其他組織成員在一起,通過非法拘禁、威脅、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在長沙市範圍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該傳銷組織分為經理、大主任、主任、“老闆”或“國寶”四個層級。經理決定窩點的設立,掌管從被害人處搜刮到的財物;大主任分管數個窩點,向經理報告工作;每個窩點還設一名小主任,管理各窩點的日常工作,並向大主任報告工作;小主任安排窩點的成員使用QQ、微信等聊天軟件以介紹工作、交友、談戀愛等為幌子,將新人騙入傳銷窩點。新人被騙到窩點後,由主任安排、帶領窩點的成員一起對新人進行控制,脅迫新人交出自己身上的手機、現金、銀行卡等財物,並不斷安排對其進行傳銷“洗腦”、體罰,逼迫其購買所謂的傳銷產品“香妃麗人”,以獲得加入組織資格。

鑑於案情複雜,涉案人員、犯罪事實以及涉及罪名眾多,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與公安機關溝通,向上級檢察機關彙報,多次組織召開員額檢察官會議,核實梳理、彙總案件證據,確保犯罪事實和案件定性準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