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降低幅度为2.55分

本报太原4月29日讯(首席记者 王蕾)近日,省发改委发布消息,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电力行业增值税率由16%调整到13%后,本月起,我省一般工商业用电销售电价降低2.55分/千瓦时,山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输配电价同步降低2.55分/千瓦时。

一般工商业电价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价格。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关键举措,社会关注度高、惠及面广,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业用户预期强烈。去年,我省3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低6.64分/千瓦时,较2017年底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累计降幅约10.01%,每年可为用户减负1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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