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统一调整为500万元;同时,2018年12月31日之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转为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1%和17%下调为10%和16%。
今天下午,财政部和税务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8】33号文和32号文,里面的内容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绝对是2018年税务领域最重磅的消息之一。
内容之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统一提高为500万元
之前一直为大家诟病的小规模年销售额标准终于调整了。之前的标准为商业80万元,工业50万元,其他现代服务业500万元。从今年5月1日起,现在统一调整为500万元,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真是个利好。之前不知道有多少企业因为销售额达到标准,又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缴税,只能选择默默注销税务登记信息。或者销售额达标之后,被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
内容之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转为登记小规模纳税人
文件里说,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一条也是颠覆性的政策,之前政策明文规定禁止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率过高,没有足够的进项抵扣税款。现在,正好利用这个这个政策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请注意:这个政策是有时间规定,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转,一定不要忘记了。
内容之三 两档增值税税率下调1%
最后,还有一个好消息,财税【2018】32号文也已经发布,文件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原增值税的税率11%和17%统一下调,分别调整为10%和16%。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减税措施,心动了有没有。
重磅福利消息真是一波接一波,你享受到实惠了吗?建议大家学好文件,再结合自身的业务,综合考虑一下是不是又开始可以税务筹划一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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