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聲中:華州通過恢復平權法案

【僑報記者雪丹4月29日西雅圖報道】雖然抗議者的呼聲持續在議會大廳迴響,但華盛頓州立法者上週日晚間還是批准了一項旨在恢復平權(Affirmative Action)的法案。

I-1000法案要求州府機構和公共資助機構在招聘僱員或招收學生時考慮申請人的少數群體身份,也就是推翻了20年前公投通過的禁止實施平權法案的I-200。I-1000在成功收集到約39萬5000個簽名後,滿足了提交立法機構批准的25萬最低簽名門檻,並於今年1月份送交立法機構,但直到本月早些時候才進入聽證會環節。

在當前議會會期即將截止的上週日晚間,I-1000以56比42和26比22的投票結果連續通過了州眾、參議會的投票。作為提交至立法機構的一項議案,立法者不能在特別會議上對其進行審議。

争议声中:华州通过恢复平权法案

I-1000法案的發起者奈特·傑克遜(Nat Jackson)在華盛頓州眾議會和參議會委員會的聽證會上發言。 圖片來源:美聯社

根據I-1000法案,種族、性別、原國籍和是否殘疾等因素都將成為就業、入學時的考量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該法案提出,考量這些因素並不代表為資格不符的少數群體開綠燈,而是增強多樣性。此前實施的I-200則明確禁止因種族、性別等因素歧視少數群體或給予特殊優待。

法案的支持者將學校和政府機構中少數群體代表性不足描述為歷史歧視的漣漪效應,即因I-200造成的多樣化缺失。反對者指責其對個別群體的明確包容將等於不公平地排斥其他群體。

支持I-1000的華州民主黨新生參議員喬·阮(Joe Nguyen)表示,他是難民的兒子,他說這項法案為弱勢群體的人們提供了公平的競爭環境,並強調成功不止需要努力工作,也需要機會。

法案的反對者指出,這項動議對於招聘或僱傭目標的定義與配額之間似乎並沒有區別,不可能避免某些群體優先於其他群體。華州共和黨眾議員布蘭登·維克(Brandon Vick)稱,I-1000付諸實施的話,將意味著種族比個人價值更重要,而這明顯是一種披著多樣化外衣的歧視。

受I-1000影響最大的就是亞裔群體,這項法案作為法律生效後意味著成績優異的亞裔學生更難進入好學校,而更努力的亞裔僱員恐將被其他族裔替代。為爭取利益,數百名華裔反對者身著白色襯衫,在州議會大廈發出呼聲。

隨著立法機構通過該法案,除非反對者能夠在90天內成功收集足夠的簽名將議案送交全民公投,否則恢復平權政策的I-1000將生效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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