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騙保”案證據曝光:男子偽造簽名 保險額兩千餘萬

新京報訊(記者 李一凡)天津男子張凡(化名)被指為騙保,在泰國普吉島殺害妻子。今年1月,張凡被普吉府檢察院以“蓄意謀殺罪”控至普吉府法院一案,又有最新進展。今日(2月14日),新京報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獨家獲悉,由天津警方向普吉府警方提供的張凡涉案證據:張凡曾偽造妻子簽名,投保11份,保險額總價值2676萬元。這些證據將在第一次庭審時,由普吉府檢方提交至普吉府法院。

“杀妻骗保”案证据曝光:男子伪造签名 保险额两千余万

2018年12月13日上午,張英(化名)父母與其他親屬一同前往濱海新區永定塔陵。按照當地習俗,當天是張英的“五七”。新京報記者 王飛/攝

天津警方:涉案保單總額2676萬元

天津市公安局出具的“張凡涉嫌保險詐騙案(涉案保單)”明細目錄顯示,張凡曾以自己和妻子張英(化名)的名義,在11家不同保險公司購買大額保單,投保額274649元,保險額總價值2676萬元,被保人顯示均為“張英(化名)”,受益人均指向“張凡”,險種涉及11種。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上述11份保單的投保時間,集中在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0月9日,即事發前幾個月。同年10月29日,張凡妻子張英的屍體,在普吉島一家位於懸崖的度假酒店房內泳池裡被發現,附近無監控覆蓋。

此外,根據家屬提出的其他6家疑似張凡曾投保的保險公司,民警到這6家人壽公司總部調取相關保單信息,經查詢,未發現有效保單合同。

男方聘請泰國律師做減刑辯護

另據一份由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出具的文件檢驗鑑定書顯示,由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塘沽分局刑偵支隊一大隊送檢的7份檢材(注:張英名下7家不同險企的7份保單),與樣本上寫有的字跡(注:“張英”),不是同一人所寫。另有一份檢材(注:保單)上3處需要檢驗的“張英”姓名字跡,與樣本上寫有的字跡是同一人所寫。

今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從受害者張英的泰國代理律師處獲悉,法院約原告方(檢方)和被告及其律師於2月18日到庭,協商第一次開庭時間。此前,原定於2月6日確定第一次開庭時間,因張凡否認“殺妻為騙保”的指控,法院遂調整到了2月18日。此前,泰國警方和檢方已以“蓄意謀殺罪”起訴張凡,若罪名成立,其將被判處泰國最高量刑,即死刑。

今日下午,張英親屬向新京報記者透露,被告人張凡的父母已在泰國聘請了當地專業辯護律師,他將在此案庭審中,為張凡做減刑辯護,即否認泰國檢方對其“蓄意謀殺”的指控。

新京報記者 李一凡 編輯 白馗 校對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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