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调解 一日结三案

法官巧调解 一日结三案

近日,汨罗法院速裁中心法官圆满调解两起合同纠纷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并当场兑现现金3万元。

原告李某系专业从事废品收购的经营户,与被告王某一直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自2009年以来,一直向被告出售废纸,2016年1月20日,经原、被告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废纸款42950元,并于当日向原告出具欠据。原告多次去被告家中催讨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法官根据案情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首先让双方自行协商,谈谈自己的还款方案。原告提出的一次性支付3万元的方案,被告方不予接受。被告方则提出两个方案,一是一次性支付42950元,不要求利息;二是签调解书时支付3万元,另外12950元在8月份支付,否则除了要求支付全款外还要求加倍支付利息。

法官通过背对背做工作,要求双方当事人本着“各退一步,万事欢喜”的原则,逐一释法析理,并与被告王某讲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法官敲定的方案:由被告王某在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4万元给原告李某,其余款项原告李某自愿放弃。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调解。

随后,两起案件的被告为同一人,不同的案由同一个纠纷。法官遂组织两案当事人到场进行庭前调解。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朱某与被告曹某原是夫妻关系,双方于2018年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双方房产归被告,双方共同债务归被告承担,被告则支付原告离婚经济补偿金8万元,但至今被告分文未付。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甘某与被告曹某的借贷款项系上述合同纠纷案中朱某与曹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据此,化解两案只需化解朱某与李某的家庭纠纷。法官考虑到,双方婚后育有一子未成年,作为父母,均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本着一切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的想法引导当事人好聚好散,在经济纠纷上各做让步。

“能让步的就让步,毕竟孩子未成年,虽在被告家中抚养,但仍需要父母的关爱,少要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就当是给孩子的抚养费,日后也更能挺直腰板做人。”法官在调解中谈到。

“行,日后我想孩子了也能大方接孩子过来住住,其他零零碎碎的人情、金钱往来都不说了”原告大方接受。

最终,同一被告的两案均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于2020年6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甘某债务4万元,并于签协议当天一次性支付现金3万元给朱某,2021年6月1日支付4万元,余款1万元朱某自愿抵作婚生小孩的抚养费。

“协议写得我们相当满意,感谢!”当事人欣然签字并忍不住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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