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对比西方的绞刑,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

yirenjing


中国古代,最早的刑罚有五种,分别是“墨、劓、剕、宫、大辟”。


也就是脸上刺字,割掉骨头、割鼻子、割JJ和割脑袋。

这个做法是按照金木水火土的逻辑进行的:

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淫;水能灭火,故大辟以绝其生命。”

到了汉朝,有一个著名的小故事:缇萦救父

有个小妹子叫”缇萦“,他爹有一次犯事了要割鼻子,小妹子觉得太残忍了,就找汉文帝说清。汉文帝十分感动,于是从此割鼻子的刑罚改成了抽300鞭子。

好多人当场就被打死了……还不如割鼻子算了。

后来,五刑就逐渐演化成了”笞、杖、徒、流、死“。

这五种刑罚里,就有了抽鞭子、打屁股、蹲监狱、流放、砍死。当然,这五刑是框架性质的,过去的老五刑也偶尔在用,用的不多就是了。

在实践中,一般判处”流放“刑罚的,都是知府级别的人才可以;死刑必须上报皇帝核准。在和老百姓联系最紧密的机构——县官那里,打屁股打了也就打了。

所以这就造成了对老百姓来说,动不动就脱裤子打老百姓屁股的假象;一般皇室是不用的——例外在明朝,没事干喜欢把大臣脱了裤子打屁股,但这说白了是羞辱人,好多大臣忍不了,屁股没被打完自己就碰死了。

至于欧洲,一个死刑就有好几十万的故事,在这就不提了吧。


酒骑风


古代西方惯用的绞刑属于极刑,也就是结束犯人性命的刑罚,古代中国能与之对应的应该是砍头,而不是打屁股。因为打屁股并非极刑,其中又包含了惩戒、惩罚、羞辱、拷问等多种因素,其目的并不是想要人命,当然“杖刑”除外。

而砍头与绞刑一样,同样属于极刑,其目的纯粹为了结束一个人的性命,这是中国古代时期最惯用的极刑,从商周到民国,一直是最“流行”的极刑,直到几十年前,才彻底被枪毙取代。因此,绞刑和打屁股不能相提并论。

在古代中国,对于打屁股的刑罚有个文词,叫做“笞杖”,你看古人的语言多文明,但手段却很野蛮。所谓的“笞杖”,并非就是简单的打板子,其中花样很多,虽然受罚的部位都是屁股,但是所用的工具却有多种,细的有藤条、竹鞭、钢条等,粗的则有竹杖、木板、铁棍等等,这些东西打在身上,轻则皮开肉绽,重则落下残疾,非常之可怕。

不论古今,打屁股无疑是最简单的惩戒方式,更不需要复杂的刑具,实在找不到棍子,拿鞋底子抽打几下都行。古代习惯用这个刑罚除了简单之外,还可以借此羞辱受刑者。在影视剧中,往往我们可以看到县太爷把令牌一丢,左右几个衙役将犯人按在地上就打。其实这只是一种演绎手法,而在历史上并非如此,凡挨打之人,必须褪掉裤子,将臀部露在外,有时候还要在腹部垫上一切物品,使得臀部抬高,一则是便于行刑,二则是可以让看热闹的看的更清楚。

在众目睽睽下被褪了裤子打屁股,换作任何人都觉得丢脸,若是女犯就更加不堪。清代李伯元著作的《活地狱》其中讲到凡女子犯罪,必是当众一通羞辱,褪其衣裙脱其鞋,任那些泼皮登徒子们看了满眼,有无赖汉还要上前抓捏把玩一番,这杖下不死人,面子也丢死人。

纵观古代,不论是皇帝对大臣,还是太爷对人犯,还是主子对奴婢,还是家长对孩童,一贯手法多为打屁股,真可谓真正的简单又粗暴。

最后需说明一点,打屁股并非东方人的专利,西方人也同样有之,只不过他们使用的工具多为一些细物,受刑者这是多是站着受罚。自中世纪开始的许多作品之中,频繁记载这种刑罚,而且欧洲的皇室之中也普遍流行,因此欧洲的宫廷和贵族之中出现一个特殊职业,叫做“挨鞭童”。就是找一些跟皇子和贵族之子差不多的孩子,在主人家的孩子犯错需要受惩罚时,他们出来替代挨打,虽然看上去这些孩子挺可怜,但是挨打是有报酬的,而且比一个皇室杂役收入还要多,有些孩童因为少年时期替小主人挨过打,长大之后被封为贵族的也大有人在。

好了,就说这么多,拜了个拜,想看新奇的历史,就动动手指,关注下大狮吧!


大狮


“打人别打脸,打屁股,打不坏。”中国人打屁股传统悠久,小到家庭教育子女,大到官府审理犯人,现代家教中打屁股的惩罚还经常见。

拿中国式“打屁股”和西方式“绞刑”来对比,我感觉这个对比不是很恰当,毕竟“打屁股”不会致死,除非是官府要刻意为之;“绞刑”是死亡之刑法,上去一套就死翘翘。

西方的绞刑,是比较普遍的普通人死刑方法,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砍头。与之相对,东方的砍头,则是比较通用的死刑方法,平民、贵族都适用。

刑法中弄死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还是以教育为主,所以中国人常见的是选择“打屁股”。而西方也是有“打屁股”的,有时候会站着打,当然他们更多会使用“抽鞭子”。

“笞杖”是古代最广泛的刑法,“笞”的本意是指用竹条或者木条抽人,“杖”的本意是拐杖。古代实行“笞杖”的时候,经常会用别的东西来代替杖具,尤其准备要人命的时,比如用比杖粗得多的棒、用铁骨朵。

“打屁股”是“笞杖”的一种,叫“杖臀”。宋、元、明都规定“去衣受杖”,就是必须脱掉裤子打,这项规定对女子很有威慑。因为女人一旦受刑,不仅是皮肉之痛,而且是精神之辱。不少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打,因为受不住羞辱,回家之后便寻了自尽。

“这无情的棍棒教我挨不得……不由我不魄散魂飞。”元代著名杂剧大师关汉卿在《窦娥冤》里这样描写窦娥受刑的场景,可见官府的棍棒也是够阴毒的。

前文提了一下,“笞杖”有时会取人性命,当皇帝、官员下达笞杀、杖毙的时候,打手们就会加重处罚。行刑时,他们就会猛击犯人,使之当场死亡或者回家后也活不久。

不管怎么讲,中国古人的刑罚还真是动不动就“打屁股”,其下手的轻重缓急都有讲究,最终目的是维护统治需要。


子屠龙


刑罚打屁股也叫廷杖,最早始于东汉明帝,《后汉纪》曰:明帝时,政事严峻,故卿皆鞭杖”。 在金朝与元朝普遍实施,明代则实施得最著名。

最早的廷杖犯人,并没有固定的部位,以致很多犯人被活活打死。到了唐朝,出现了《明堂针灸图》,据说唐太宗李世民得知人体的重要器官、穴位多在胸背部,这些部位若被严重撞击、拍打,就会有生命危险,而屁股部位的重要穴位就少得多了,于是便对规定廷杖的部位只能是屁股,就这样,在公堂上打屁股的刑罚手段由此沿袭下来。鲁迅说“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屁股”。

在规定了廷杖的部位只能是屁股以后,因被执行廷杖而死的人不多,这个情况一直到了明代刘瑾掌权时期。明代以前,被行刑者“厚绵底衣,重毰迭帊”,笞杖的目的也仅是“示辱而已”,行完刑后,犯人也只是“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但是到了大太监刘瑾掌权后,他很讨厌朝廷大臣,规定打屁股时要除去衣物,而且没有棉衣、重毰的保护,大臣被活活打死的现象就出现了。

明以前,廷杖的主要对象是大臣,后来到了明末清初,就逐渐扩展到一种针对所有犯人的刑罚手段了。由于范围的扩大,以执行廷杖为职业的专业行刑人出现了,廷杖也就变成了在所有官刑中,看似最轻、但技术含量较高的一种刑罚手段了。据说,优秀的廷杖行刑人技术炉火纯青到,能拿笞杖打豆腐有啪啪声而豆腐不破;打包着纸的砖头,砖碎了纸还是完整的。据说,优秀的廷杖行刑人配合县太爷扔下不同签的组合,同样数量的笞杖能执行出完全不同的效果。

对于从未受过廷杖的人来说,屁股挨打是一件非常痛苦的刑罚,于是,代人挨打的“专业人士”也就“应运而生”了,一般来说,这个“专业人士”一般都是乞丐,他们按挨打板数计算钱。当然,找人代挨打必须事先买通行刑的衙役,必竟,有命赚没命花的事是不会有人做的。而衙役所得的钱往往比挨打的人还多。明末中山王的后人徐青君,家道中落沦为乞丐,就当了代人挨打的专业户。有一次代人挨打时,本来商议好了数目和价格,谁知被打了一倍以上还没有打完,更令他无法忍受的是,这挨打的场所竟是他原来家中的大厅。

在古代,廷杖这种刑罚对女人是极残酷的,中国古时候的女人,特别是明清之后,非常看重贞操,而廷杖一般是去衣执行,也就是脱光裤子再打,这往往导致被执行了廷杖的女人于丹无脸见人。这也导致了一些有权判决廷杖的官员,将廷杖作为发泄虐恋的一种手段。俞樾《右仙台馆笔记》中就记载这样一件事:滇南有一位新任的年轻县官平时表现一本正经,可是一旦有妓女犯事,被他逮着,事无大小,一定会判打妓女屁股,而他则津津有味的在旁边观看,从不问打得轻了还是重了。妓女们感到很可耻,想交罚金免除,县官都不答应。


风中谈历史


无论东西方,在极刑的种类以及残忍程度上都差不多,如西方有西班牙驴子刑



这种刑罚俗称是中国的男版骑木驴,这是西班牙宗教法庭最可怕的刑具,受刑人会被放到这个倒V上面去,施刑者会在他们脚上施加重物,让他们身体不断往下压,最后被活生生地撕成两半,想想都让人感到恐怖!

鼠刑:

  这种刑罚自我觉得是最可怕的刑罚,因为小编我非常害怕老鼠,在这种刑罚施刑的时候,先把一窝老鼠放到一个箱子里面,但是会将开口出放到犯人的肚子上面,接着就是上面用火烤这个箱子。



而中国古代的极刑也同样残酷。


十大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yuè,古代的一种酷刑,把脚砍掉。)刑,插针,活埋,鸩(zhèn)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这些刑罚极其残忍,光看名字就已经十分恐怖了。



十大酷刑”也只是一个名目,其涉及的酷刑数量也并不一定是只有十个。

那么中国古代的打屁股是怎么回事呢?


打屁股在古代叫做“杖刑”。


杖刑指的是使用荆条、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杖作为一种刑罚来源于东汉。杖刑一般都是“去衣受杖”,脱掉中衣(内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


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所以,中国古代的打屁股除了疼之外,还有一种凌辱的功能。



东方国学


看电视剧看多了吧?打屁股是指笞刑或杖刑,但中国古代远不止这两种刑法。

而且,笞刑或杖刑,也不是专打屁股的刑法。如笞刑,是以竹、木板责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的轻刑,具体视情况而定,而不是专打屁股。专打屁股的,是朱元璋确立的所谓廷杖制度(朱以前虽有,但不多见,关键是未形成制度)。

关于中国古代的刑法,在这里简要说下,大体分为肉刑和非肉刑两大类。肉刑是指残害肉体的刑罚,一共有五大种,分别是:墨、劓、剕、宫和大辟。而这五种刑法的解释如下:

墨刑:又称黥刑、黥面,即在犯人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再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如汉代淮南王英布,早年便受过墨刑,所以又称黥布。

劓刑:即将被处劓刑的受刑人的鼻子割掉。战国时期,秦孝公变法时,秦国太傅公子虔因太子触犯新法,被当作教导无方,而处以被劓刑。

剕刑: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断足,另一种是去掉膑骨(颜注云:剕,去膑骨也)。战国著名军事家孙膑,便曾被老同学庞涓处以剕刑。

宫刑:所谓宫刑,通俗地说,就是男子割鸡,女子幽闭。当然,有时候也采取破坏受刑人某方面能力的其他手段,未必都是割鸡或幽闭。历史上,被处以宫刑的最著名人物,非史学家司马迁莫属,他因替李陵辩护而被处以宫刑。

大辟:大辟是指死刑,而死刑又分为腰斩、弃市、枭首、磔、车裂等(秦汉时有烹杀,但貌似没有著之于律,只是少数残暴者泄愤的手段)。

肉刑之外,非肉刑主要有笞刑、杖刑髡刑(剃掉头发)、流刑(流放)、徒刑(坐牢)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古代,对犯人同时使用多种刑法的现象较为普遍,比如汉代最有名的是髡为城旦,即男子受髡刑后,还发配给有司筑城或守城(还有如黥为城旦等类似的刑法)。又比如“具五刑”,是指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等刑法同时使用,非常残酷。名相李斯就曾落得具五刑的下场。

至于西方的刑法,也不全是绞刑,还有很多比之中国,其残酷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刑法,如剥皮、死亡转轮、穿刺等等,网上都可以查到,就不在此恶心大家了。


赵营平


打屁股为什么能流行几千年?既能够合理的照顾,又能够合理的伤害。

打屁股属于一种比较轻的刑罚,使用随意性非常大,因为施刑者不需要为此负什么责任,有错可以打,没错打了也没事,毕竟古代民斗不过官。

打屁股虽然名义上是最轻的刑罚,可是到底是轻是重,则是轻重由我,自由裁量空间非常大,自由裁量空间大,则权利寻租空间越大。

比方说,同样是打三十大板,就看怎么个打法,有的你看着打的很用力,噼里啪啦的,可是只是打在皮里肉外,没有多大伤害,有的看着打的不重,全是内伤,可能就给你打残废喽,重者甚至打死。


要打板子,必扣帽子

执行的衙役完全能听懂大老爷的意思,大老爷非常正确的一句话,衙役能从不同的语气中,听出大老爷是什么意思。是做做样子,还是要死口的,立刻心领神会,同样是三十大板,打完了没事的有,打完了打残废的有,打完了打死的也有。这就是刑罚的轻重自由裁量权太大,虽然事情不大,可是轻重由我,生死由我,这些都掌握在执行这手里,靠着这些表面上特别正常的事情寻租,特别不容易被人发现,因为大家都是按制度办事,谁也没有多打一板子。想活还是想死,就看你了,反正没有人向你索贿。

如果有人向大老爷或者衙役行贿了,买你买的是死板,也只能怨你太不禁打了。

现在也一样,这就是人家手里的自由裁量,既能够合理的照顾,又能够合理的伤害。

所以打屁股流行几千年,长盛不衰。要打板子,必扣帽子,现在已经演变成很多变种,成为管理者的手段。身在其中,有同感吗?


江南水妞


其实对于这两种刑罚题主你是有一部分误区的,我来给大家说下我为什么这么说,我先来说说绞刑

首先,我先来跟大家聊一下为什么西方人惯用绞刑,因为对于西方来说,因为绞刑不仅痛苦,而且是带有侮辱性质的,只有罪大恶极或者是战争犯才会采取的。几个世纪以来,在整个欧洲,绞刑都针对平民和社会最低阶层,而对贵族则处斩首刑。有一句法国的权力格言如是说:“斧头向贵族,绞索向平民。”

而且如果要诋毁一个贵族,则先根据他的身份和地位对他施以相对应的酷刑,而西方实施酷刑的时候,不止针对于肉体的刑罚,更注重灵魂的惩罚。为了尽可能长时间地打击灵魂,要等到尸体因腐烂而掉下后才把尸体与绞刑架分离。残骸被扔进堆尸处。侮辱与死刑相连的历史与死刑本身一样悠远。曾经有一段时间绞刑架相对较低,后来为了让死刑更带有侮辱性,才升高了绞刑架,判决更加明朗:要吊得“高而短”。绞刑架越高,处决越带有侮辱性。绞刑架上最高的那根梁位于北面,让人想起是“绞死犹太人的梁”。绞剂具有侮辱的性质在现代意识中也保留了下来。

其次我再来给大家普及下,绞刑是如何致人死亡的,绝不仅仅是大家看到的表面窒息这么简单,可以说绞刑的死亡方法相当复杂,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受刑时可以阻断受刑者的颈部大动脉和椎骨动脉,导致大脑缺血死亡。同时受刑者的椎骨还会在突然下坠的过程中被拉断。

2.颈椎折断导致中枢神经破坏。(德国的绞刑历史,一直是针对人的身高体重量化绞刑绳的长度,以达到百分之百折断脊椎而让犯人死亡的效果)

3.气管闭塞导致窒息。(虽然大多数人以为这是死亡的主因,但实际上极少发生这种情况)

4.因血管受压而引起的心脏衰竭。(这种死亡方式只有对于身体特别强壮的人才有可能发生)

最后我再来给大家说说,一般绞刑都是如何实施的。

1、是让犯人爬上椅、桌、车、马或梯,在其脖子上套一根与直角形支架或树枝相连的绳子,然后抽掉支撑物使其悬空。这种方法最通俗,也是历史上广泛采用的,犯人死得缓慢,也很痛苦。
2、是将活套套住犯人,把绳子穿过滑轮或滑槽,然后使劲拉绳将犯人从地面吊起。犯人实际是被勒死的,美国的处私刑时偏好这种方法;伊斯兰的公开绞刑也是这般执行的。

3、是经英国人改进后被认为是比较人道的,但需要一些设施:一个固定在某高度的脚手架、一块可抽动的木板。执行时一抽板,犯人的身体便落下,一般说来他的颈椎瞬间就断裂了,结果导致窒息和脑部贫血,顶多几分钟犯人便呜呼哀哉。


以上就是西方为什么惯用绞刑,因为一般在西方能让大家所知的公开处罚,要么是罪大恶极,要么就是普通的民众,而对于贵族的惩罚都是一些国家或者组织的私刑,是不被记录的或者是不被民众所指的,而且对于西方全民都有信仰的情况来说,绞刑就是可以毁灭一个人的灵魂的。所以对于西方国家来说,绞刑是重型。

再来说说中国,其实这时误区就出现了,非是中国习惯打屁股,而是题主先入为主了,现在大部分的影视作品里边用的最多的刑罚就是打屁股,其实真实的历史并不是这样的,这都是这些影视作品内才会出现的情形。


其实绞刑不止出现在西方国家,中国古代在绞刑方面的历史沉淀,真的不比西方少,我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大家看看就能清楚了,


吕布(199年2月8日被曹操处刑)
司马颖(306年被缢死)
孝庄帝元子攸(530被缢杀死)
隋炀帝(618年被缢杀)
杨贵妃(马嵬坡下唐玄宗被迫伤心赐死)
李怀光(784年,朔方节度使)
魏忠贤(明末大太监,1627年被贬凤阳途中缢杀)
苏克萨哈(再被鳌拜逼迫之下,最后被清圣祖绞死)

苏纳海(清康熙初工部尚书,因圈地换地风波与辅政大臣鳌拜意见向左,遭嫉恨,绞死)

王登联(清康熙初保定巡抚,因上《圈地疏》与辅政大臣鳌拜意见向左,遭诬陷,绞死)

朱昌祚(清康熙初兵部尚书,因圈地换地风波与辅政大臣鳌拜意见向左,遭诬陷,绞死)
和珅(1799年因贪污罪被清仁宗爱新觉罗·永琰赐死)
爱新觉罗·载勋(清末庄亲王,因支持义和团运动,事败,八国联军侵华后,被慈禧太后以“庇拳启衅”罪名赐死)
李大钊(1927年同另外19人被以“和苏俄里通外国”为罪名以绞刑处决)

以上这些都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能人异仕都是死于绞刑。所以在中国绞刑也是很复杂的。


而题主所说的打屁股,这多是属于一种惩罚和审问的手段,在古代这种方式都数是用于私刑,因为不可能每一个府邸和大户人家都会设置个全套的刑罚措施。但是打板子却不是这样,打板子最简单的方式,找一根棍子就行了。而且说句最简单的话,打屁股一般不会致命,只是会让人疼痛,这更是一种威胁的方式。只有最严重的女犯人一般才会打板子被打死,还有就是打板子完全不是现在的影视作品所给大家呈现的打完了人几天就能好,打板子真正的实施方式是需要将犯人的衣裤完全脱掉,棍棍见肉。如果你犯了事,一直不说实话,就一直打下去,有多少人是因为受不了这种疼痛和屈辱会直接就招了。

综上所述,绞刑属于重型,在西方和中国都是存在的,并不是只有西方才会有的,而打板子只是大家形成的一种先入为主的错觉。


平凡的帝企鹅


绞刑在中国古代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刑罚,而且是最重的一种刑罚——死刑里的一种。

我国古代的死刑,特别是后来的明清期,已经固定下来了,最常见的就是两类,一种是斩刑,另一种是绞刑。至于其他的,凌迟之类,也只是偶尔有之,不是常规死法。

斩首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罪犯犯的罪即便在死刑里也比较严重的,判斩立决,也就是定了罪以后,选个日子,马上问斩。

另一种是在死刑里比较轻一点的,判斩监侯,也就是电视剧里常见的秋后问斩,让罪犯多活几天。

这种斩监侯是有讲究的,判了斩监侯的人,到最后未必会死,因为每年秋天,皇帝为了表示宽大为怀,为了收揽民心,以显示仁慈爱民,往往要秋诀,秋诀的时候,会从等待秋后问斩的罪犯名单里,勾决出一部分执行死刑,其他的就给赦免死罪了。

绞刑跟斩首类似,也分两类,一类是绞立决,另一类是绞监候。绞立决的也是定罪以后立马绞死,而绞监候则是等到秋天再执行。

我国古代对于死刑,还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古代帝王为了收揽人心,并不会轻易的使用。然而,地方上的府州县的死刑仍然非常多,毕竟人多,犯罪的也多。所以,判绞刑的人也多。

不过,由于儒家文化在我国古代占有统治地位,其宣传的以仁治天下也一定程度上给古人惩罚罪犯做了限制。

儒家常常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所以,古人把对身体的惩罚已经看作是极大的人格侮辱了,只有罪犯所犯罪过到了一定程度,才会对犯人的身体进行惩罚,最直接的当然就是“打屁股”了。也是最常见的。

古代量刑,最低一级的是笞刑,严重一点是杖刑,这两类量刑都是对身体的侮辱,但是不限制人身自由。

再严重一点的是收监,也就是坐牢,开始限制人身自由。更严重一点,是流刑,也就是流放,发配充军等等,不但限制自由,而且还要到边疆或者军中服苦役。

最严重的就是死刑了,包括斩刑和绞刑等。

古代的死刑,下面的府州县的官员很多时候不能轻易就决定了。朝廷六部里的刑部,每年都要审查下面的案卷,甚至有些死刑,下面的主官官员都不敢自己做主,要报到刑部、都察院等司法部门,让他们拿主意,遇到影响特别大的案情,有些死刑的判决,是要皇帝亲自拿主意的。

为什么西方那么多绞刑?古代中国常见的是打屁股?

我觉得这有点以偏概全了。主要原因是,我国古代的书籍,特别是史学书籍,大都记载皇帝和百官,很少记载下面衙门的具体事,导致普通人不了解更贴近民间的量刑过程和数量。

比如清朝有人编了一本书,叫《刑案汇编》,里面记载的全国各地的绞刑就比比皆是。这还是有记载的死刑,没有记载下来的就更多了。

我们看这些绞刑,已经是死刑了,所以比较慎重,所以才被记载下来了。

说白了,中国古代绞刑并不少,而是很多,只是大部分不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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