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历史“男女授受不亲"是不是为了避免男女不正当关系?

金魁28


孟子那个年代社会风气还是很开放的。早一点的春秋时期还有“仲春之会”,到了战国时期,虽然官方不举办这种集体Pa,但是民间这一风俗是依然保留下来的。那时候对男女关系的要求不像北宋之后那么严格。

但是他会说出“男女授受不亲”主要是为了避免尴尬。原文是: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
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授受不亲,意思是递东西的时候,不能用手传递。我要给异性递一件东西,我不能直接伸手递给他,我要把这件东西放在桌子上、地上、凳子上···然后他再去拿。也就是说,男女之间要保持距离、要避嫌、要矜持、要尊重对方的意见。如果在传递东西的时候无意或者有意碰到了对方的手,对方未必愿意。作为正人君子,要时时刻刻考虑周全,避免做对对方造成困扰或让双方尴尬的事情。

正好早上看到一条新闻,一名四川女子在海南三亚的沙滩上与朋友烧烤,其间两名本地男子前来搭讪,遭到拒绝后,两名男子往食物里撒沙子,并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求爱不成,面子上不好看就心生报复。这就是没有注意好尺度,让对方心生反感,也让自己尴尬,最后还引出了暴力事件。除了这个,近年来,求爱不成、表白被拒、失恋被甩后,提刀千里奔袭杀恋人、泼硫酸、等等。这类事件层出不穷。若是他们好好学过“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这些惨剧就不会发生。


考古系大师姐


先说答案。

男女授受不亲,主要是为了呵护女性。

《礼记·曲礼》:

“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

意思是:男女不同坐在一起,不共用同一个衣架,不共用同一面巾和梳子,不亲手互相递交东西。

关爱女性的先秦时代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对女性的呵护,才真正是无微不至。

古代的女性,出嫁之前,不会离开父兄的视野;

出嫁之后,不会离开夫君的视野;

偶尔出门,还要有家人陪同;

如果和男人有社交方面的交往,则要授受不亲。

这不但不是是限制人身的自由,而是对女性的保护。

在这种保护下,一个女孩子,在她发育成长的整个过程,显然不可能遭遇QJ、X骚扰、私奔、未婚先孕这样的问题。

因为在古人看来,一个弱女子,以美貌露于外,无异于一个儿童手持千金行于市。

有些人觉得,如果被侵犯了,不是有法律吗?

法律可以保护女人的。这就是缺心眼了。

谁愿意被QJ了之后,然后换QJ犯坐牢?

法律并不能保护人,法律只能事后惩戒。

和通常认为古代压迫女性的认知恰恰相反,先秦时期,大同小康那样美好的社会,其实是处处体现着对女人的关心和爱护的社会。


平凡2850


回答之前,大家和先森一起来看两个故事:

在迪拜,有位父亲带着一家人去海边游玩,没想到女儿溺水了,当救生员想要去救她的时候,这父亲竟然竭力阻止他们,他认为,如果救生员碰了他的女儿,就玷污了她的贞洁,于是这父亲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女儿溺亡。

第二个故事是这样说的,在古代,有个五岁的小女孩,不小心吃了一个小男孩给她的食物,就被大人们认为是违反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结果小女孩被活活饿死了,这多残忍。

其实,这两个故事是对男女授受不亲的曲解,男女授受不亲最初源于孟子,字面意思是讲男女之间不能直接接触、言谈和接受物件,如果你嫂子掉进水里了,你是救还是不救?难道也要像那位父亲一样看着自己的嫂子溺亡吗?答案是肯定要救的,这是处于人理。

其实孟子真正要告诉大家的是,男女之间表达爱慕之心的时候,不要那么直接,要委婉一点,赠与对方礼物的时候呢要保持礼节,万一对方不喜欢你,委婉一点的话双方都好下台。

就像现在大学里流行的蜡烛摆爱心表白,男生在女生宿舍楼下摆蜡烛,唱着情歌对女生表白,很多时候男生都是被拒绝的,为什么呢?因为这么大的场面,女生都害羞,男生又这么直接,女生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好?这就让女生陷入了两难的地步,喜欢又不敢答应,不喜欢也不敢拒绝,毕竟这么多人看着,拒绝了你你怎么下台?女生要是不喜欢男生还答应他的话,那女生自己怎么办?所以这时候男女授受不亲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前面的两则故事就是对男女授受不亲的一种误解,不过也情有可原,古代没读过书的乡亲父老占了全国百分之90多,别人说男女授受不亲是这个意思他们就认为是这个意思,不能接触不能说话,以至于小女孩被饿死。迪拜的那位父亲意识太封建了,不过这位父亲最后也被起诉了。


历史先森


这个问题倒是蛮有意思的呀,“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经常可以在古装剧中,男女双方彼此都对彼此有诚意却碍于这一句话无法明显地表露出彼此的心意,有可能这一段美好的因缘就告吹了。当然这也是我臆想中的场景,读者不必当真,其实呢,就个人而言我对这句话有下面的看法:

出处

“男女授受不亲”出于战国时期的孟子与淳于髡之间的争论之中。《孟子·离娄上》:"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这里面就有一个很好的的故事了。淳于髡问孟子男女授受不亲是礼吗?孟子回答是的,大家都应该这么遵循。淳于髡立即反问道,要是嫂子掉到水里面到底应不应该救呢?古人多有大智慧和诡辩思想!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倡“男女授受不亲”主要是倡导的是在社会上人们要遵循礼制,因为在当时,华夏民族仍多少保留原始氏族的遗风,仲春之月,男女自由相会,尽情欢娱。这种天性的“率真释放”对于整个社会的安定是不良的,比如今天王某与李某的妻子深深相爱了,第二天李某李某发现而且吃醋了,从而引发了李王双方的不和,进而爆发争斗,这样的话违背了儒家所提倡的“齐家”的主张。

标榜作用

想必大家对于柳下惠(qinshouburu)坐怀不乱的故事肯定是耳熟能详,这个被孔子称为“被遗落的贤人”的人,路过柳林时,忽遇倾盆大雨。他急忙躲到一个破庙里避雨。恰在这时,一年轻女子也到此避雨,与他相对而坐。半夜时分,年轻女子被冻醒,便起身央求坐到柳下惠怀中,以温身驱寒。柳下惠急忙推辞:"万万使不得,荒郊野外,孤男寡女处在一起本已不妥,你若再坐我怀,更是有伤风化。" 女子道:"世人都知大夫圣贤,品德高尚,小女子虽坐在怀中,大人只要不生邪念,又有何妨?我若因寒冷病倒,家中老母便无人服侍,你救我就是救了我母女二人。" 柳下惠再无推托之词,只好让女子坐到自己怀中。如注暴雨,一夜未停。柳下惠怀抱女子,闭目塞听,丝纹不动,漫漫长夜竟不知温香在怀。天明,雨过天晴,得恩于柳下惠的女子不胜感激地说:"人言展大夫是正人君子,果然名不虚传。"千言万语,万变不变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儒家也知道不可能谁都会是柳下惠,那么为了不损伤风化,那么直接提倡男女授受不亲吧,“下半身是本质”?直接让双方不接触,看你还能本质到哪里去?这么看来为了标榜,“男女授受不亲”挺有效果的啊!

思想禁锢

这一点上来说,我就可以狠狠地批判“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了!人家双方你情我愿自由恋爱凭什么不让“亲”一点?爱情是点滴的积累而来的!而传统的宋明理学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对于感情的压抑,什么有伤风化啊、邻里闲言碎语啊、忠君守节等等之类的我认为绝对的糟粕到不能再糟粕的东西。人之所以区别于低等动物的是,人有感情的啊,可是这么一句话又毁了多少待嫁闺中、苦守寒窑内的女性弱势群体的人生。沾衣裸袖便为失节,失节变得自杀,多么可笑的话。这句话更多的也许是当时男尊女卑社会的强势群体为维护自己的地位而给弱势群体套上的一个枷锁,即使知道自己给女性的生活并不美满,但女性必须戴上这枷锁!为了避免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提出的“男女授受不亲”,可是为何不反思一下为什么会出现所谓的“不正当”呢,没深刻地意识到问题的根源却只会盲目地提倡“男女授受不亲”!


历史中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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