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嚴管示範路秩序管理,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城市管理局、鄭州市交通運輸局決定聯合對嚴管示範路進行綜合整治行動。
現通告如下:
一、嚴管路段
列入本通告綜合整治範圍的嚴管示範路為“九主五快”:
“九主”(九條主幹路):
1.金水路(河醫立交橋北下橋口至金水立交橋東下橋口段)
2.花園路(農業路至金水路)
3.嵩山路(淮河路至棉紡路)
4.中原路(嵩山路至京廣路)
5.紫荊山路(隴海路至金水路)
6.文化路(農業路至北三環)
7.花園北路(農業路至三全路)
8.金水東路(金水立交橋至107輔道)
9.迎賓路全段
“五快”(五條城市快速路):
1.農業快速路全段
2.隴海快速路全段
3.京廣快速路全段
4.中州大道(北四環至南四環)
5.三環快速路(東三環、西三環、南三環、北三環)
二、禁行規定
經營性兩輪電動自行車(摩的、大力神)
機(電)動三輪車
電動四輪車
黑出租車
非法營運私家車以及渣土車、水泥罐車
全天 24 小時禁止駛入嚴管示範路
對違反本條之規定在嚴管示範路上違法行駛的上述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電子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
因工程建設等需要,渣土車、水泥罐車確需駛入嚴管示範路、無法避開的,需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辦理通行證件,並按照指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按照《鄭州市郵政管理局 鄭州市公安局關於規範鄭州市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管理的通知》(鄭郵管[2018] 15號)的要求執行。
三、其他規定
1.對非法拼裝、改裝的經營性兩輪電動自行車(摩的、大力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收繳。
2.對非機動車闖紅燈、停車越線、違法載人、逆行、機動車道內行駛、亂停亂放和行人闖紅燈、人行道臺下等紅燈、隨意翻越隔離設施等交通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處罰和採取“三教育一採集”措施以外,將交通違法行為人帶至交通違法學習教育點進行即時性法制宣傳教育後再放行。
率先建立嚴管示範路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信息大數據運用機制,將交通違法行為人信息共享到鄭州市信用平臺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機構,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聯合懲戒力度,強化執法效果。
3.對利用機(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黑出租車、非法營運私家車違規從事客運市場經營的,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據《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4.對影響道路通行違法停放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城市管理部門依法實施拖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從嚴處罰。
5.對佔道經營的,城市管理部門依法從嚴處罰。
6.對機動車輛闖紅燈、違法變道、鳴喇叭、逆向行駛、酒後駕駛、醉酒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從嚴處罰。
7.對渣土車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公安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依據《鄭州市公安局 鄭州市城市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建築垃圾運輸車輛管理的通告》從嚴處罰。
8.對渣土車、水泥罐車運輸過程中不作密封、包紮、覆蓋,造成洩露、遺撒的;闖入嚴管示範路的;衝闖限高杆,或者以破壞、控制等手段通過限高路段的;鄭州市人民政府啟動重汙染天氣的預警後,渣土車、水泥罐車仍上路行駛的,由屬地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從嚴處罰。
9.交通違法行為人阻礙執行公務的,公安部門依法從嚴懲處。
四、實施時間
本通告自2019年4月29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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