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消費顯威力 微信轉賬速結案

“王法官嗎?快把我從失信名單裡去掉吧,那兩萬多塊錢我已轉給潘某了,我把轉賬截圖發給您!”5月4日,正在加班加點忙於執行工作的民權縣人民法院法官王東華突然接到被執行人沈某焦急的電話。

原來,沈某“五一”期間外出旅遊,在入住賓館辦理手續時,因被限制高消費行為而遭到拒絕。其感受到了被拉入失信名單的痛苦,只得鼓足勇氣撥通了執行法官王東華的電話,承諾將2.32萬元錢如數返還給申請人潘某。

2018年6月5日,原告潘某在給朋友匯款時,不小心將2.32萬元錢匯入沈某的銀行卡內。面對如此不義之財,本應退還的沈某拒不返還,因此沈某被潘某告上民權縣人民法院。民權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判令被告沈某將2.32萬元錢如數返還給潘某。但是,法院判決生效後,被告沈某視判決為“兒戲”,拒不履行。今年1月14日,潘某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王東華將被執行人沈某拉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並限制其高消費行為。

被限制高消費的沈某寸步難行,只好積極還款,並聯系王東華取消對自己的高消費限制。經院領導同意,此案了結,法官將沈某的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裡刪除,沈某很受感動。

至此,一樁返還原物糾紛案得以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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