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耍官威衍生“續集” 缺少公共意識很可怕

副局長耍官威衍生“續集” 缺少公共意識很可怕

“副局長耍官威”事件,不但衍生出“續集”,最終結局也是爭議性的:一些居民對媒體說,副局長並未道歉,而南關區教育局則表示“已經道歉”,並向媒體展示了視頻:4月28日上午,長春市政府信訪辦接待了部分業主代表,副局長譚智已在會議上做出道歉。

而對這個“道歉”,輿論仍有不小的爭議。有媒體評論質疑,如此道歉不太“正式”:只向部分業主代表道歉,更多居民“被代表”了?還有網友認為,媒體關於“副局長未道歉”的誤報道,應該由官方擔責——媒體向南關區教育局詢問“是否道歉”時,工作人員為何作“不便回答”的回應?為何不向公眾廣而告之?

原本只是官員個人不當言論的事件,“續集”中的角色又多了相關部門,這大概是官方始料未及的。即便這一事件可以畫上句號,但對某些問題的反思,恐怕遠未到結束的時候。

耍官威是作風問題。但一些幹部何以會保持著“官僚官威作風”?在群眾面前官氣十足不說,一言不合就“來脾氣”,甚至認為,呵斥群眾是理所當然,自己是領導——這種角色錯位的認知從何而來,是最值得研究的問題。

在群眾面前有耍官威習慣的幹部不在少數,當然,也有人將這種毛病歸咎於“性格”,認為“官員也是人,是人都有脾氣”。這種說法,貌似有理,實際上遮掩著“官本位”價值觀、混淆了官員與群眾在身份概念上的區別。

副局長來了脾氣,就怒懟居民說“現場鑑定你聽不懂話”,但若換了對方是她的上級領導,即便有脾氣恐怕得忍著,而不一定“是人都有脾氣”。也難怪譚副局長那一句“我這塊也是急躁了,態度也不好,希望你們能理解”的道歉,被認為既缺少誠意,更談不上深刻。

關於這次官民對話,輿論關注點始終不是引發吵架的原因,而是吵架本身——無論孰對孰錯,官員在這種場合都沒有“發飆”的權利。在公共場合,官員必須剋制,這是官員的職業身份所決定的。現代社會中,官員是一種職業,其職業是公共服務者。官員面對民眾時,正確的角色定位應是服務者;認為在民眾面前也是領導,是認知的錯位。而耍官威,多由這種認知而來。

再者,一些官員自覺或不自覺地耍官威,也是缺乏公共形象意識的表現。官員作為公務人員,其公共形象不僅代表自己,還代表著政府,反映著公共服務的成色。因而,官員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不能隨意,更不可以“態度蠻橫”。

官員、政府部門都有公共形象管理的責任。官員要時刻注意自身的公共形象,政府部門要管理好所屬人員以及部門的公共形象。在公眾面前,首先要表現出平等且謙抑的態度,而不是高高在上。

官員在群眾面前情緒失控、態度蠻橫,根本原因是把群眾視為管理而不是服務的對象——這是“耍官威事件”的本質。要讓所有領導幹部都能接受“服務”而非“領導”的邏輯,除了教育,更要強化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

既是公眾事件,官方有必要將事件進展與結局向社會公開。官員不當言行傷害的不只有在場居民;所有發生在官員履職、公共事務過程中的問題,都有關廣義上的公眾利益。這也是副局長“態度不好”成為公共話題的原因所在。“道歉”作為公眾事件進展的一部分,還應當面向公眾。官方認為副局長已經道歉,但更多居民和公眾乃至媒體都“誤解”為“未道歉”,這是否也反映出相關部門公共意識的不足?

期待“副局長耍官威”事件成為一堂生動的公共管理課,更多官員和部門能通過這堂課,豐富關於公共形象、公共意識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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