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霸王条款!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本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

……

生活中商家这类声明,你是不是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你知道,这种声明实则是“霸王条款”吗?

不久前,市民王先生投诉,去年在一家宠物店充值300元办理的会员卡,今年四月份到店内消费时,商家表示会员卡已经超期了,卡内余额自动失效。但办卡时既没有签署协议,卡上也没有标明年卡或者季卡,怎么就突然到期了呢?

“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霸王条款!

会员卡上

没有任何时间上的提示

除了店名和店地址以外

还印有一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那是否是因为这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商家可以自行确定卡的使用期限呢?

早在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已明确规定,一切“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条款均为无效

律师 吴逸凡这样的条款属于合同法上讲的格式条款,如果是这种格式条款,消费者不能随意更改提意见而且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免除商家的责任,这种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随后记者就王先生的问题与该商家进行沟通,在得知会员卡上行文内容已经违反法律法规时候,该商家表示愿意对现有会员卡进行整改。

老戴有话说

估计大家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最终解释权”虽已在法律层面明确为“霸王条款”,但生活中依然较为普遍存在,消费者被商家置于弱势地位。广大消费者要有对合法权益进行维权的底气,不能因“事小”而被一再怠慢,自己的权利就要全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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