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2019-02-15已幫助604409人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通知書該如何寫,經濟補償金是如何規定的,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有什麼規定。

01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根據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勞部發[1994]481號)的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對這項規定,應把握兩點:

一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來計算,而不是根據其實際工齡來計算。當然,若員工在本單位工作前的工作年限按照應合併計算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內的,應計算為本單位工作年限。

二是因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因此,如果這名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只有6年零半個月,且本人的 實際工齡沒有可以合併計算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的,則你公司應按7個月的工資支付其經濟補償金。即便是按該員工所說,其實際工齡已有17年零半個月,公司也只須支付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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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本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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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勞動合同賠償金標準 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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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和乙方共同簽訂的___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現經___方提出,雙方協商一致(或:因出現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第___條協商約定的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的情形),確定於_____年___月__日解除本勞動合同。

乙方在解除本勞動合同後的有關經濟補償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條的規定和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已有的約定處理。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為____年,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______元人民幣。

本協議書經甲方與乙方在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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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同志(先生、女士):

年 月 日與甲方簽訂的 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因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由於 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當於本人 月工資 元人民幣整。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注:變更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失業職工管理機構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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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是怎樣的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 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條第____款第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解除勞動合同2019-02-15已幫助604409人

勞動合同既可以法定解除,也可以協商解除,我們都知道,當勞動者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時,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的,那你知道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該如何寫嗎?律師365小編整理了一篇範本,供你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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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範本

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簽訂為期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年__月__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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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解除勞動合同與開除的區別是什麼

在工作單位中,如果離職一般是有開除和解除勞動合同,那麼解除勞動合同和開除是有什麼區別了?一般解除勞動合同是屬於員工和勞動單位自行進行解約,但是開除的話就是屬於行政處罰,屬於行政處罰,是對於犯錯誤員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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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與開除的區別是什麼?

開除是屬於行政處分,而且是最嚴厲的一種處分。通過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反映了勞動者和單位雙方的意願。 其處理時效為: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5個月之內審批完畢。除名和違紀辭退屬於行政處理,不屬行政處分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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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區別是什麼

一、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區別是什麼?

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在具備特定條件時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自勞動合同終止時起,勞動合同就失去效力。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發生下面兩個情況之一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

2、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這種約定終止條件既可以是原則性的,比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發生,也可以是具體列舉式的,比如勞動者死亡或用人單位解散等有一方喪失主體資格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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