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職業打假人"牟利的大門,這項新規徵求意見

5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就《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與舉報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辦法》建立了全國統一的投訴舉報處理體系,保障和規範公眾的投訴舉報行為。

堵住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擬規定,不是為生活消費目的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投訴將不予受理。對投訴人、舉報人不以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或者制止違法行為為目的,濫用權利,反覆、大量、惡意地提出投訴舉報,滋擾市場監管部門正常工作的,市場監管部門將從嚴把握其投訴舉報的受理標準。

2018年,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受理投訴舉報諮詢1124.96萬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1.17億多元。為統一規範投訴與舉報處理程序,更好保障社會公眾利益,市場監管總局在整合原工商、質檢、食藥、價監、知識產權等部門投訴舉報制度基礎上,起草了《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與舉報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堵住

《辦法》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以全國12315平臺、12315專用電話為主的投訴舉報接收渠道,並向社會公佈。公眾應當通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公佈的互聯網、電話、信函、傳真、走訪等接收渠道提出投訴舉報。

投訴時,公眾應提供投訴人的真實身份證明,電話號碼等聯繫方式;提供被投訴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店名等)、地址;提供投訴的具體請求、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具體事實依據。投訴人可以本人提出投訴,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提出。

有管轄權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自收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告知投訴人;不予受理的應當同時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辦法》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嚴禁將舉報人的個人信息、舉報內容、案件查辦情況等洩露給被舉報人以及與案件查處無關的人員。

同時,鼓勵並支持經營者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的內部人員依法舉報違法行為,對內部舉報人加大舉報獎勵、個人信息保護力度,建立身份甄別、信息流轉、檔案保管、告知反饋、獎勵發放等專門配套機制。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不是為生活消費目的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投訴,市場監管部門將不予受理。在業內看來,這就為“職業打假人”堵上了藉此牟利的大門。

近年來,職業打假人無論是人數還是規模,均呈飆升之勢。職業打假人呈公司化、集團化趨勢,由正當維權異化為恐嚇敲詐,背離社會監督的初心,甚至滋擾行政執法。

例如,一次性購買數百袋大米、數十瓶芥末油、價值數萬元的茶葉等,進而以舉報相威脅,向商家索要高額費用。他們聲稱,商家如果不答應就舉報,索賠金額遠遠高於交易金額,甚至明目張膽地稱之為“保護費”,迫使經營者在滿足索賠要求和接受處罰之間作選擇。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法學教授羅培新表示,職業打假人以不追究執法瑕疵或執法過失為條件,向行政機關施加壓力,甚至反覆利用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紀委監察等監督程序,向行政部門施壓,要求其將壓力傳導給經營者,以滿足其索賠要求。法律公器淪為牟取私利的工具。

因此,此次《辦法》規定,對投訴人、舉報人不以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或者制止違法行為為目的,濫用權利,反覆、大量、惡意地提出投訴舉報,滋擾市場監管部門正常工作的,市場監管部門將從嚴把握其投訴舉報的受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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