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重拳,嚴打擊
讓非法違法儲存危險化學品無處可藏
2019年4月26日
坪地派出所、街道安監辦、年豐社區工作站
對年豐社區新豐路35號對面工地旁
一處空置小平房進行檢查時
發現該場所內儲存有強力
專用稀釋劑(共28桶)等危化物品一批
且現場未配置任何滅火器材
存在較大火災隱患
坪地派出所要求
該批危化物品持有人徐某(江西人)
出示相關儲存危化物品申報備案手續
但其無法提供合法有效申報備案許可證件
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行為
隨將其傳喚至派出所
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徐某承認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行為
坪地派出所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
依法對其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行為
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溫馨提示
安監部門提醒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審批範圍合法經營,切勿超範圍經營、非法儲存。同時,市民對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也可通過12350安全生產舉報熱線進行舉報,安監部門將予以重拳打擊,保障居民享有平安的生產、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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