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重拳,严打击
让非法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无处可藏
2019年4月26日
坪地派出所、街道安监办、年丰社区工作站
对年丰社区新丰路35号对面工地旁
一处空置小平房进行检查时
发现该场所内储存有强力
专用稀释剂(共28桶)等危化物品一批
且现场未配置任何灭火器材
存在较大火灾隐患
坪地派出所要求
该批危化物品持有人徐某(江西人)
出示相关储存危化物品申报备案手续
但其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申报备案许可证件
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行为
随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徐某承认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行为
坪地派出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依法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行为
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温馨提示
安监部门提醒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范围合法经营,切勿超范围经营、非法储存。同时,市民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也可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安监部门将予以重拳打击,保障居民享有平安的生产、生活环境。
閱讀更多 坪地在線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