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面包车超员“零容忍”,宣威5名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你怎么看?

宁婕


面包车超员“零容忍”没有不妥之处,或者说任何车超员都应该严格处罚。

超员驾驶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因为涉及的问题太多;最重要的问题在于超越导致事故无法获赔,赔偿无法处理则会引申出更严重的问题。

按照规定交通事故中车辆如出现超载行为车险至少有10%的绝对免赔率,指责任事故中对第三方的损失可以10000只赔偿9000;其次车损险中有明确说明因违法安全规定装载,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再次按照车内人员责任险规定虽然没有提及免赔,但赔偿只按照车辆座位数在责任范围内赔付,超过部分是不赔偿的,但应该配给谁不会引起矛盾吗?

所以面包车超员至少要面对三个问题:

①·责任事故是否有赔偿第三方的经济能力,使用面包车的车主可以说绝大部分收入并不高,只要出现人伤事故几乎无力赔偿,结果则是两方的家庭都要面临破碎。

②·面包车是所有量产汽车中安全等级最差的车型,大部分中置后驱面包车的车头没有碰撞缓冲区,由于价格低廉车身结构强度也是最低水平,什么横梁纵梁ABC柱的加强都与这种车无关,所以只要产生碰撞后果就会非常严重。

被动安全结构极差、主动安全配置空白,全车只有安全带能够保护车内乘员;但现实又是大多数在中后排乘坐的成员是不屑于系安全带的,即使不超员只要碰撞也会出现严重结果,而在狭小的空间内超越超员即使系安全带也会有部分人得不到这项保障。

③·车损和第三方假设有力赔偿,但面包车大多不会投保车内人员责任险,也就是己方车内成员的安全得不到保障;近期出现的面包车出现人员伤亡的严重事故结果无论在沉重都要自行承担,但是车主似乎才是罪魁祸首,不论是主观还是被动都要负责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以上是超员会带来的严重问题,任何车都不应该超员、安全等级很低的面包车尤其要注意,所以这种看似严苛的执法本质是对驾乘人员的负责;仗着“艺高人胆大”的心态只是因为没出事,不需要经历哪怕目睹过这类案例的话自己也会有敬畏之心,所以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还是不要超员的好。

说明:超员计算的标准不以年龄为准,而是按照自然人计算;哪怕是刚出生的婴儿也算一员,5+1包括婴儿也属于超员。不同年龄段的的儿童应该使用安全汽车安全提篮和安全座椅,用和不用的差距看图片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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