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標電動自行車卻上了牌,太原交警迴應,責任倒查!

超標電動自行車卻上了牌,太原交警回應,責任倒查!

什麼樣的電動自行車可以騎?

太原過渡期怎麼只有一年?

為什麼非要有腳蹬子?

超標車怎麼能上牌?

這就沒人管?

您有過這樣的疑問嗎?如果有,請看完這篇文章,而且,請轉發或者留下自己的看法。

正文開始——

超標電動自行車卻上了牌,太原交警回應,責任倒查!

這樣的車,在老百姓口中稱為“電動車”,其實,一直以來都是一個錯誤的簡稱,因為,電動車是指以電池作為能量來源,通過控制器、電機等部件,將電能轉化為機械能運動,以控制電流大小改變速度的車輛,比如,這樣的

超標電動自行車卻上了牌,太原交警回應,責任倒查!

我們今天要說的車,嚴格意義上叫電動自行車!

超標電動自行車卻上了牌,太原交警回應,責任倒查!

接下來開始答疑解惑:

問題一:為什麼太原讓電動車上牌不給過渡期?

回答

過渡期是有的,工信部要求過渡期是從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太原將嚴重超標車的過渡期延長到4月30日,輕微超標車以及符合國際車的上牌期限延長到8月31日,道理上說,是沒毛病的。

問題二:為什麼太原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有腳蹬子才能上牌?

回答

這不是太原的規定,而是全國的規定。最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中,對電動自行車的第一個要求就是,要有腳踏騎行功能。

超標電動自行車卻上了牌,太原交警回應,責任倒查!
超標電動自行車卻上了牌,太原交警回應,責任倒查!

問題三:為什麼非要要求有腳踏騎行功能呢?

回答:

因為它就是針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規範。所謂“電動自行車”,字面上理解,就是在自行車的基礎上加上電力驅動,自行車不僅有腳蹬子,還有鏈條和齒輪。

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非機動車的定義是: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如果取消腳蹬子,就不算非機動車了

另外,圈圈認為,應該還有兩個原因:

一是,當你的車沒電,或者電驅系統故障的時候,你還能蹬著它回家或者去維修。

二是,為了保持平衡,有腳蹬子的電動自行車設計輕巧,不笨重,而且當雙腳踩在車的兩側的時候,摔倒的幾率就低很多。

問題四:沒有腳蹬子的電動車能不能騎呢?

回答:

按理講,應該可以,但是它叫“電動摩托車”,也得符合電動摩托車的標準,按照機動車管理。既然是按機動車管理,那就需要上牌照、考駕駛證、購買保險等等。

問題五:太原現在扣的是什麼車?

回答

嚴重超標的電動車,官方稱這些車為“巨無霸”、“陸地巡洋艦”、“超級路霸”,其實,這也是別稱,就是看上去車體寬大很虎氣、設計速度快的車,作用多以拉貨為主。

超標不嚴重的車暫時是不做處罰和扣車的,前提是你別違法行駛。

問題六:為什麼很多“超級路霸”也上牌了?

超標電動自行車卻上了牌,太原交警回應,責任倒查!

回答:

無非是兩個原因——

1、有套牌行為,套用其他人的正規牌照,或者乾脆使用別人的牌照,讓牌照所有人再去補辦。

2、有上牌工作人員違規操作。相信您也聽說了,新國標剛出臺還未實施的時候,可以花錢違規上牌,或者安裝一個假腳蹬子就矇混過關了。

問題七:這樣也可以?就沒人管?是不是應該進行責任倒查?

回答:當然不是!有一個詞叫“責任倒查”,也就是按照從末端到起始端的追查:車主——上牌服務點——當時的上牌工作人員——這名工作人員的直接領導。

在這個過程中,要搞清楚的細節有很多,比如,在哪裡上的牌,誰給辦理的,怎麼辦理的,審核工作怎麼就能通過系統,牌照是誰發的。

目前,針對嚴重超標車卻上了牌照一事,交警部門已經提出“責任倒查”這一處理方案,有沒有開始實施還不得而知,也許,已經開始調查了?

作為普通老百姓,我相信看到文章的您和圈圈一樣,都是講道理的人。當我們知道了自己的車要被清退時,是有點委屈,但當我們瞭解了規定製定的原因和初衷市,我們可以接受。唯一不能接受的是,在我們大力配合的時候,有人逍遙法外。

看完後請轉給你身邊的人,如果還有疑問,我們評論區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