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一個案例重溫《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之研究與開發》


內部控制——一個案例重溫《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之研究與開發》

2008年7月的一天,南京金線金箔廠廠長李寶祥突然接到一個電話:“李廠長,市面上有人在賣黑紙,像是你們廠的。從廠裡直接買能不能便宜點?”李寶祥心裡咯噔了一下:這可不是普通的黑紙!這是藏著國家技術機密,從不外傳的“金箔生產用新型烏金紙”!是被盜了,還是洩密了?

注:1998年至2000年期間,南京金線金箔總廠研製和開發了“金箔生產用的新型烏金紙”項目,並將該項目申請“國家技術秘密級”,並列入了科技部國家秘密項目目錄。

李寶祥立即趕回廠去,接過從市面上轉來的幾張樣紙反覆地看,驚出了一身冷汗:這和本廠製造的幾乎一樣!可這紙的工藝和配方,全廠只有不超過5個人知道啊!金箔廠感到事情重大,立即報了案。很快,國家保密局介入此案,科技部也派出專家組……

金箔總廠的每包烏金紙都有編號,一張都不允許出廠,即使作廢的烏金紙也是統一登記保管,事後並未發現遺失。


內部控制——一個案例重溫《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之研究與開發》

烏金紙的核心技術是一張表面塗層的配方。這一配方的研發由總工程師金某和四個研發人員共同完成,其中完整配方由金某親手寫就,並且鎖在其辦公室保險櫃內,其他研製小組的主要成員都只有其各自的部分配方和工藝技術,不可能拿到全部配方。那麼,公司的配方是如何外洩的呢?

案件真相

陸某和黃某都是南京金線金箔總廠的技術員,當年研製烏金紙的時候,兩人屬於5人科研小組的核心人員,為烏金紙的成功研製做出了貢獻。2001年,“金箔生產用新型烏金紙”研製成功後,作為倉庫保管員的陶某向妻子陸某提出:搞個第二職業也生產烏金紙。因陸某隻掌握部分配方和工藝,她又拉黃某入夥。

從2002年起,三個人就在一起試驗如何製造出廠裡的新型烏金紙,陸某和黃某將各自掌握的新型烏金紙的配方和工藝技術記錄偷偷帶回家給陶某抄下,陶某根據技術要求採購原材料。三人白天在廠裡上班,晚上在陸家閣樓上反覆研究試驗,但是因為沒掌握兩種最重要的添加劑,一直不成功。直到2004年,

黃某從廠裡的化驗室盜取這兩種添加劑各一小瓶給陶某,陶四赴上海,終於破解出其中的化學成分。三人經過五年一百多次試驗,花了5萬元試製費用,於2007年試製成功與廠裡基本一樣的“新型烏金紙”!

經查,陶某在擔任金箔總廠倉庫保管員期間還有盜賣倉庫內金箔的行為,涉嫌職務侵佔罪。據此,下關區檢察院將陸某、陶某逮捕後提起公訴。2009年5月,下關區法院以陸某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以陶某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和職務侵佔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年。

小 結

南京金箔總廠對於烏金紙的保護確實採取了一些措施,比如金箔總廠的每包烏金紙都有編號,一張都不允許出廠,即使作廢的烏金紙也是統一登記保管;工藝和配方全廠只有不超過5個人知道,並均簽訂過保密協議;不相容職務分離,完整配方由總工程師金某親手寫就,並且鎖在其辦公室保險櫃內,其他研製小組的主要成員都只有其各自的部分配方和工藝技術,不可能拿到全部配方……

但是,烏金紙的配方還是洩密了,說明其在研發管理上還存在不足之處,比如核心記錄沒有要求嚴格的保管和歸檔(陸某和黃某將各自掌握的新型烏金紙的配方和工藝技術記錄偷偷帶回家給陶某抄下,沒有被發現。);重要實驗材料保管不善(黃某從廠裡的化驗室盜取這兩種添加劑各一小瓶給陶某,沒有被發現),正是由於這兩種關鍵試劑被破解,才出現市場上基本一樣的“新型烏金紙”!

研究與開發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本源,是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重要體現,是企業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強大推動力。而成果保護是企業研發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很多企業對機密成果的保護未能落實到具體節點上,給企業帶來的巨大風險。

重溫一下《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0號—研究與開發》。


內部控制——一個案例重溫《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之研究與開發》


作 者:中國註冊會計師(CPA),美國註冊管理會計師(CMA),高級會計師,稅務師(TA);長期從事財稅研究與實踐工作,在財務變革轉型、管理會計實踐、企業數據管理平臺的搭建及大數據應用、稅收籌劃、資本市場方面有獨特見解及積累了大量實踐應用案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