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
这两个字
在我们的学生时代
不知多少次出现在我们的内心中
虽说现在离开了校园
作弊两个字就离我们远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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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作弊
对
你没听错
驾考作弊
这可如何了得
这样的作弊行为得催生出多少“马路杀手”啊
5月10日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以组织考试作弊罪
对倪某某、俞某某、谢某等11人进行宣判
那么这些人
是怎么进行作弊的呢?
案 例 一
被告人倪某某,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间,伙同唐某某(已判刑)违反考试规定,帮助72名学员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中作弊。被告人倪某某向每名学员收取1000至1200元不等的好处费,支付给唐某某43800元,从中获利30000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倪某某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30000元。
富阳法院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对倪某某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案 例 二
被告人俞某某,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间,伙同枪手头目江某某(已判刑),为6名学员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中替考作弊,非法获利6000元。
同时,被告人俞某某伙同教练员何某某(已判刑)等人,以咳嗽提醒等违反考试规定的方式,组织6名学员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三中实施作弊,并收取每名学员8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好处费,支付何某某等人好处费3600元,非法获利1800元左右。
案发后,被告人俞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退缴8000元。
富阳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对俞某某
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600元。案 例 三
被告人谢某,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间,伙同李某某(已判刑)违反考试规定,帮助55名学员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中作弊。谢某向每名学员收取500元至800元不等的好处费,支付李某某(已判刑)每名学员500至800元,未从中获利。
富阳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对谢某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看到了吧
虽然未从中获利
但仍然犯了组织考试作弊罪
后果很严重
驾照考试作弊不仅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
使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形同虚设
更是在制造“马路杀手”
这种行为不仅是拿他人生命安全当儿戏
也是对国家法律的漠视
想拿驾照~
还是得凭真本事
来源: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富阳电视台、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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