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隱”而不得,從阮籍嵇康看魏晉之際士人的“第三種選擇”

從東漢末年到西晉初年,短短百餘年時間,便經歷了漢魏和魏晉兩次改朝換代。漢末清議至盛之時,士風昂揚,士人砥礪名節,雖然時局風雨如晦,但卻依然雞鳴不已。然而兩次黨錮之禍對士人的打擊是巨大的,特別是在思想上的打擊,

導致士人群體從開始的堅持激濁揚清,秉持君臣大節到轉向對個人和家族利益的思考和焦慮

欲“隱”而不得,從阮籍嵇康看魏晉之際士人的“第三種選擇”

兩次黨錮之禍對士人打擊很大

魏晉嬗代之際的社會現實,進一步提升了士人群體的這種焦慮。如何在亂世中給君臣名節和家族個人利益排序?是每個士人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而漢代儒學中的忠孝之論已經無法在這種社會現實的挑戰和衝擊下,給出令人滿意的答案了。在這個社會思想和行為模式都在激烈碰撞的轉型時期,士人群體在矛盾和糾結中,不得不有所取捨,也紛紛給出了自己的答案。他們有的選擇激烈的抗爭以全君臣名節,比如李豐、令狐愚等人,他們忠於曹氏,欲圖發動政變或兵變來消滅司馬氏,但是圖謀失敗,家族遭戮,就此退出歷史舞臺;有的選擇屈從現實以保全家族利益,如王沈,賈充等人,他們雖然揹負了政治道德淪喪和“不忠”的罵名而為後人所不齒,但是其家族卻因此日漸昌隆。

欲“隱”而不得,從阮籍嵇康看魏晉之際士人的“第三種選擇”

士人群體在矛盾和糾結中,不得不有所取捨

然而我們注意到,在士人群體“退”和“進”這兩種涇渭分明的選擇之外,看似隱約還存在“第三種選擇”,那就是“”。然而,在時代的大潮面前,真的可以隱於朝堂或者江湖,而置身事外嗎?

一、寄隱於仕的阮籍

應該說,阮籍是魏晉之際一個較為矛盾的人物。正始初年,曹爽執政的時候,曾經徵辟過阮籍為參軍。然而阮籍和其他接受徵召的人不同,他藉口生病而予以推辭,並且隱於鄉間。

《晉書·阮籍傳》:

“及曹爽輔政,召為參軍。籍因以疾辭,屏于田裡。歲餘而爽誅,時人服其遠識。宣帝為太傅,命籍為從事中郎。”

阮籍不就曹爽之徵,一年多之後曹爽就因為高平陵之變的失敗而覆亡被殺,常常被世人認為是他富有遠見的舉動,其實這種看法其實這難免有些開“上帝視角”。正始十年之前,就曹爽和司馬懿力量對比來看,曹爽集團其實處於明顯的優勢,司馬懿發動高平陵之變,其實是一件行險之事。司馬懿最終取得勝利,恐怕

並非是當時的人所能準確預料到的,就連羊祜都曾經不無感慨地說“本非始慮所及”(《晉書·羊祜傳》)。

欲“隱”而不得,從阮籍嵇康看魏晉之際士人的“第三種選擇”

阮籍藉口生病不應徵

既然阮籍這種不應徵的舉動,並不能被看做是一種對於曹馬勝負預先判斷的遠見,恐怕就只能理解為託病避禍,想等待局勢的進一步明朗了。其實在正始年間,和阮籍一樣選擇隱退,稱病來保全身家性命的士人不在少數。除了有我們前面提到的羊祜,還有李豐、何曾、山濤等人。

然而值得說明的是,雖然何曾在高平陵之變後迅速倒向了司馬懿,官至司隸校尉這樣重要的職務,並且還參與了和司馬師一起謀廢魏帝曹芳的密謀。這依然不能說明當初何曾的稱病隱退,就是和司馬懿共進退,也是一種“遠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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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病來保全身家性命的士人不在少數

何曾是否在曹爽執政時期,就已經倒向了司馬懿,其實是一個值得考察的問題。我們看到魏明帝末年,司馬懿遠征遼東,何曾上書力勸曹叡在軍中設置副帥,以掣肘司馬懿。這種站在曹魏立場限制司馬懿權力的建議,實在不能還將何曾視為是司馬懿的黨羽。朱曉海老師就曾經指出,

不宜過度解釋何曾的在曹爽時期不仕的行為,何曾當時的這種行為其實和山濤、阮籍的出發點都是一樣的,只是避禍而已

由此可見,“隱”確實是當時不少士人群體的一種選擇。在身家性命可能面臨危險,或者家族利益前景不明的情況下,能“隱”則“不仕”,不求聞達但求自保,這種行為背後的道德標準,其實已經是一種變相地否定“臣節”,離“忠”漸行漸遠了。

高平陵之變後,司馬懿重新掌握大權,他任命阮籍為從事中郎。司馬懿去世後,阮籍又為司馬師和司馬昭的從事中郎。應該說,阮籍在時代大勢面前,終究還是避無可避。

欲“隱”而不得,從阮籍嵇康看魏晉之際士人的“第三種選擇”

阮籍的畫像磚形象

《晉書·阮籍傳》:

“籍本有濟世志,屬魏晉之際,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籍由是不與世事,遂酣飲為常。”

從《晉書》的行文中,我們可以看到阮籍本來是頗有大志的,但是在魏晉之際這樣特殊而又動盪的年代,士人面對的形勢如此複雜而“少有全者”。關於這個“全”,有人理解為生命危險,而筆者認為這裡可能更有“名節之全”的意味。阮籍在曹爽時為了避禍而不出仕,等到司馬懿執政後又出來為官,這顯然又和裴秀、賈充的這種見風使舵主動依附於司馬氏的“積極進取”不同,阮籍的出仕更多的是一種迫於壓力的無奈。阮籍現在為了保全自己,效力於司馬氏,就很難再說是忠於曹魏,對於阮籍這種服膺儒教者來說,這樣的“失節”,內心的煎熬是可想而知的。

在這樣的道德理想和現實政治脅迫的巨大矛盾中,阮籍既沒有選擇激進的抗爭,也不想選擇“同流合汙”,於是就只能“不與世事,遂酣飲為常”了。阮籍在這之後,就不再積極參與世事,在官期間“祿仕而已”,並且還自求為“步兵校尉”,原因只是因為步兵校尉營中有廚師善於釀酒,而且“有貯酒三百斛”,將自己的志向淹沒於美酒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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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籍欲借酒而隱於時事

阮籍的耽酒毫無疑問是一種逃避,欲借酒而隱於時事。從一定程度上來講,阮籍是成功的。司馬昭曾經想為司馬炎求娶阮籍的女兒,阮籍竟然連醉六十天,讓司馬昭始終無從提親,最後只能放棄此事;司馬昭身邊的大紅人鍾會曾經想套路阮籍,“以時事問之,欲因其可否而致之罪”,阮籍用酩酊大醉又逃過一劫。

然而,阮籍畢竟出仕了司馬氏,終究還是不能真正超脫於世事之外。

《晉書·阮籍傳》:

“會帝讓九錫,公卿將勸進,使籍為其辭。籍沈醉忘作,臨詣府,使取之,見籍方據案醉眠。使者以告,籍便書案,使寫之,無所改竄。辭甚清壯,為時所重。”

在魏晉嬗代的最後階段,阮籍迫於壓力,再也無法借酒自脫,還是為司馬昭做了《勸進表》。今天的我們或許很難想象,阮籍是在何等的矛盾與糾結中寫完《勸進表》的。欲為“隱士”而超脫君臣名節和家族利益之辯的阮籍,或許在一定程度上成功了,他想“大隱隱於朝”,實際上是無法成功的。如果阮籍拒絕寫《勸進表》,可能馬上就會性命不保,其家族也會面臨覆滅的危險。然而,在寫下這篇《勸進表》之後的兩個月,阮籍就黯然離世了

“棲棲非我隅,惶惶非己倫”,阮籍的一生都在試圖自我解釋他的所作所為,以尋求內心的安寧。這一次《勸進表》確實臨時充當了他保命的平安符,然而這一次他可能再也無法心安,《勸進表》最終成了他的奪命符。

對於無法言“忠”,只能標榜“以孝治天下”的司馬氏集團而言,藐視禮法的阮籍對他們來說其實也是一個政治難題。但是阮籍終究還是入仕了,雖然“隱”於朝,對司馬氏不太合作,但畢竟沒有公開退出司馬氏集團。阮籍面對鍾會的咄咄逼人,選擇了“借酒發瘋”這樣的手法來矇混過關,所以司馬昭還是對阮籍予以了寬容,甚至未加懲治。

欲“隱”而不得,從阮籍嵇康看魏晉之際士人的“第三種選擇”

嵇康的命運更加悲劇

而同樣面對鍾會的嵇康,他的做法就“剛烈”的多,所以這也註定了他的悲劇。

二、欲隱而不得的嵇康

相對於阮籍而言,嵇康其實更符合“隱士”的標準。司馬懿在高平陵之變後不久,就徵辟阮籍為官。同為竹林七賢的山濤在確定了形勢的走向之後,竟然主動拜見司馬師以獲取仕途。嵇康在這個時候,顯示出了一個真正“隱士”的風采,他直接拒絕和司馬氏的合作。並且對於投靠司馬氏的鐘會這種“不忠”無節之人不屑一顧,拒絕與其交遊,還予以嘲諷和羞辱。

《晉書》:

“鍾會為大將軍所暱,聞康名而造之。會,名公子,以才能貴幸,乘肥衣輕,賓從如雲。康方箕踞而鍛,會至,不為之禮。康問會曰:‘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會曰:‘有所聞而來,有所見而去。’會深銜之。”

欲“隱”而不得,從阮籍嵇康看魏晉之際士人的“第三種選擇”

這段經典的對話發生在嵇康鍛鐵之時

嵇康想要遠離政治,但是他尚長樂公主,成為曹氏的駙馬,並曾先後官拜郎中、中散大夫,這些都顯示著他無法真正脫離政治。山濤曾經向司馬昭舉薦嵇康出任吏部的職務,而吏部掌官吏選舉,是一個具有實權的重要職位。嵇康不就徵也就罷了,他本來可以婉言謝絕,至少不用跟司馬氏關係搞得太僵。然而,嵇康卻偏偏寫下《與山巨源絕交書》來拒絕並明志,明確地告訴司馬昭自己不願意和其建立任何政治上的關係。張叔遼為討好司馬氏寫《自然好學論》,嵇康又主動出擊,寫《難自然好學論》進行反駁;司馬氏以名教治天下,嵇康偏偏寫 《管蔡論》,“非湯武而薄周孔”;應該說,嵇康又想遠離政治,做一個“隱士”,但是他又常常主動出擊。這些行為在司馬昭看來,無異是扮作“隱士”,而處處和自己做對的反對派

嵇康的死,在正史中撲朔迷離,有人說他是因為牽扯進了毌丘儉的叛亂,也有人說他是因為鍾會的誣陷。

《魏晉世語》:

“毌丘儉反,康有力,且欲起兵應之,以問山濤,濤曰:‘不可。’儉亦已敗。”

《晉書·嵇康傳》:

“及是,(鍾會)言於文帝曰:‘嵇康,臥龍也,不可起。公無憂天下,顧以康為慮耳。’因譖‘康欲助毌丘儉,賴山濤不聽。昔齊戮華士,魯誅少正卯,誠以害時亂教,故聖賢去之。康、安等言論放蕩,非毀典謨,帝王者所不宜容。宜因釁除之,以淳風俗’。帝既暱聽信會,遂並害之。”

欲“隱”而不得,從阮籍嵇康看魏晉之際士人的“第三種選擇”

嵇康被殺,廣陵散也隨之失傳

本文前面曾經提到過,嵇康曾經因為鍾會“無節”,而嘲諷過他,導致鍾會記恨。所以就有了後來的鐘會在司馬昭面前進言詆譭嵇康,導致嵇康被殺。其實在筆者看來,嵇康固然是得罪了鍾會,但是與其說是得罪鍾會,還不如說是嵇康其實是得罪了司馬昭。應該說,嵇康的悲劇之處就在於,他看似做出了疏離政治,尤其是魏廷中央政治的選擇,然而他其實並未徹底遠離政治。作為尚曹魏公主的人,嵇康其實也很難真正地和政治絕緣。最終,他還是成為了魏晉之際那個特殊時代政治的犧牲品。

嵇康的悲劇,正式宣告魏晉之際士人“第三種選擇”的最終破產。

結語

在魏晉之際政治大變動時期,士人面臨重要的政治選擇,面臨著“忠孝之辯”對於自己的心靈拷問。也許是這種選擇過於艱難,於是便有了如阮籍和嵇康這樣的“第三種選擇”。他們似乎不想靠近司馬氏政權,但是又怕距離太遠;他們不願與司馬氏同流合汙,又不能處於其對立面。他們有欲圖“隱”於政局之外的想法,但其實又是

欲隱而不得。“竹林七賢”的最終分化和嵇康的悲劇,宣告了士人“第三種選擇”的破產。在經過了魏晉嬗代這個社會思想和行為模式都在激烈碰撞的轉型時期後,以家族利益為先的社會思潮最終成為兩晉社會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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